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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幻]神墓

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神墓》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辰东

[仙侠]遮天

冰冷与黑暗并存的宇宙深处,九具庞大的龙尸拉着一口青铜古棺,亘古长存。 这是太空探测器在枯寂的宇宙中捕捉到的一幅极其震撼的画面。 九龙拉棺,究竟是回到了上古,还是来到了星空的彼岸? ...

辰东

[玄幻]悟空传

纷纷落叶飘向大地,白雪下种子沉睡,一朵花开了又迅速枯萎,在流转的光的阴影中,星图不断变幻,海水中矗起高山,草木几百代的荣枯,总有一片片的迎风挺立,酷似它们的祖先。 怎能忘了西游?

今何在

[作品]三国演义

三国时期是个激动人心的时代。陈寿的《三国志》和裴松之的注是纪录这一时代的最原始材料。从晋朝到唐宋,民间关于三国的传说就一直没有中断过,以各种形式不停歇地上演着、评说着刘备和曹操的故事,男女老幼无不喜欢...

罗贯中

[作品]神雕侠侣

南宋年间,蒙古大军围攻襄阳城。大侠郭靖带领城内军民殊死抵抗。郭靖义弟杨康的遗腹子杨过投身古墓派 ,并与师父小龙女展开一场为世俗所不容的师徒之恋。欲杀郭靖为父报仇的杨过,最终却感于郭靖 “侠之大者、为国...

金庸

[作品]大国崛起

解读15世纪以来9个世界性大国崛起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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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追风筝的人

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往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

卡勒德·胡赛尼

[作品]魔尊

十年前,各大门派联手围剿的 ──“魔尊”再度现身江湖?! 怎么可能?易魔头唯一的徒弟是活口?! 君蝶影奉师命南下, 却意外碰上了凌书岳, 相识、相熟、相知, 两颗心早已悄悄打上了结。

[言情]司命

尔笙是一个孤女,她说,全家都在土里面埋着,就是为了让她活得恣意妄为,没人在乎,无人牵挂才是真自由.但当生命中突然出现那么一个人,牵她的手,背着她走,因她而喜,代她而忧,她再也无法真正的自由了.

九鹭非香

[言情]本王在此

身为魔界衔珠而生的碧苍王,沈璃的一生是璀璨而夺目的,但在她千岁诞辰之际,政治联姻的魔爪劈头盖脸的挠过来.她堂堂魔界一霸,一杆银枪平四海战八荒,岂能嫁给那种花心草包!这婚必须逃!

九鹭非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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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夜欣谭

子夜欣谭

老舍先生《四世同堂》。

这是一部民众的抗战史诗。日本发动卢沟桥事变,北平陷落。 以祁瑞宣为代表的为守护四世同堂的家庭而不能奔赴国难,只能忍辱做顺民;以冠家为代表的渴盼日本人永久霸占北平的汉奸。可是及至到了小羊圈中最好的人钱先生入狱,祁瑞宣被捕,小崔掉了头,小羊圈子的人终于明白日本人是不会放过谁的,哪怕是顺民呢?可是尽管如此,甚至到了饥荒,吃着共和面,北平成了一座死城,也没有谁逃出去。

小说开篇祁家老太爷对卢沟桥事变的解释,日本人看上了卢沟桥上的狮子,应该把狮子送给日本人,真是叫人哭笑不得。 祁家老太爷对日本侵略战的看法则是关上大门,存上三个月的粮食,待三个月过去,天下太平。祁家瑞全得以逃出北平,参加抗战,最终取得胜利。

冠家以出卖女儿色相从日本人处谋取了妓女所所长的职务,想来老舍先生对于冠家大赤包所谋求的职位--妓女检查所的所长也是别有用心的吧。可是谁又能想到,在削尖脑袋想做日本官的冠家最先觉醒的却是一个被赎身的小妾,而她自己也最终因此英勇牺牲。

钱家本是文人,爱喝酒作画,然而长子被日本人逼死,次子开着汽车与日本人同归于尽。钱老人被冠家陷害入狱,受尽折磨。最后觉醒,独自一人在北平城内奋起反抗日本侵略。


瑞全是最可爱的人,即使是在他把手伸向儿时爱过的女人的时候;钱先生是最可爱的人,最善的心,最高贵不屈的灵魂。小说最末钱先生对于孙子的起名钱善也是饱含深意。正因为有了他们,仿佛闭上眼睛就能感受到光明和希望。

最后,唤醒民众者,得胜利!愿和平永驻!

蒜香奇普

蒜香奇普

什么品味,就没一个说金瓶梅的

hermit

hermit

弹痕,,,非常非常非常好!

fiona_la

fiona_la

中国古典名著十九部组诗

东西三水桃花红,

官场儒林爱金瓶。

三言两拍说今古,

聊斋史记西厢镜。

畫曲線的農夫

畫曲線的農夫

最喜欢就是史上第一混乱

网络小说史上至今第一幽默、第一搞笑、第一混乱的另类穿越小说

史上第一混乱这本书作为一本搞笑荒诞小说,本书在科学、严谨这方面就不谈了,毕竟是搞笑类的小说,不过作者也没有进行什么滑稽的总结性说教,这一点很值得称道。

某些书明明就不怎么严谨,动不动来点没有数据、文献支持的说教,诸如人类如何如何爱情如何如何,这就显得很蠢了。



扯远了,同样是搞笑,但是搞笑和搞笑也有高下

本书我个人最喜欢也最值得称道的,就是作者笔下的市井气息和其中的生活细节了,这部分详细的描写结合书中荒诞的构思,产生了一种画面感和真实感非常强烈的效果。

先简单讲述一下本书的故事背景。

有个叫刘老六的老头找到了主角,告诉主角他是神仙转世,现在仙界给他人任务,完成了让他升仙。

这个任务的由来是阎王的小舅子喝醉了搞错了生死簿,历史上很多名人早死了一年,放他们回

去是不行的,于是骗他们说去仙境玩一年算是弥补,然后安心投胎。

主角作为一本市井小民、仙人转世,这么个毫无逻辑的任务就交给他了。

当年看的时候截止这部分为止我还是看不上本书的,然而随着各类人等的到来,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

主角是个充满了小市民狡黠的混子,爱贪小便宜、一肚子坏水,然而本质上是个善良的缺心狠。作者从始至终都保持了这点。

故事的很多笑料用相声的术语来说,砸掛很大一部分就砸在主角身上。这么个小市民被一群历史上的名人包围了,有着仙人的身份实际上却是个低收入混子,这种充满了市井气的设计本身就能产生大量矛盾和笑料。

用个比喻来说的话,主角是有颗郭德纲的心,干的却是于老爷子的活。

主角的女朋友项包子是个有着魔鬼身材和魔鬼面孔的低收入妇女,按照主角原话“除非坏人有做坏事前照被害人脸的爱好,否则我她走夜路

当年,这么埋汰女主角的书实在是震到我了。

女主角没文化缺心眼脾气耿直,但是心地善良是本书的笑点担当之一。

“女主角”不如说是为了推动剧情的存在,对于包子的描写通常是“大大咧咧”,“没心没肺”,“缺心眼”,“身材不错长相很可怕”……人物刻画笔墨哪怕仅从女性角色而言也不如李师师、扈三娘、孙思雨,甚至张冰。不过由于偶尔因剧情需要,出镜次数颇多,她的各种行为倒也把这个角色演绎的活灵活现。

包子其实是很有智慧的女人,即使她文化不高也并不聪明。

这个虚构出来的,有小心眼却不斤斤计较、遇小事糊涂,大事精明、勤快又不多话、节俭却不吝

啬、对于自家男人的“朋友”胸怀宽广的接纳、处于朴素生活却可以心平气和、喜欢物质享受却不会沉迷其中………这样一个女人即便长相不佳,也是大多数男士梦寐以求的结婚人选了吧?更何况包子还有魔鬼般不亚于李师师的完美身材。

她性格四海、坦荡单纯,凭借一颗赤子之心收服了历史上各种类型虽被弱智化、也个性鲜明的豪杰。穿越过来的众人即便对主角萧强呼来喝去、却从不见对包子这个“于他们眼中男人附属品”的丝毫不尊重。

这种尊重不是因为主角小强保护就可以得到的,也不是弱智化精英阶层品位奇特,而是在包子身上,可以看出一股雍容大气。

一部《大国崛起》的纪录片里,有这样一段旁白:“一个懂得尊重思想的民族才能产生伟大的思想,一个拥有伟大思想的国家才有可能拥有不断前行的力量!”

或许把这话放在包子身上分量很重,但包子那种无视对方各种奇怪诡异的行为的那份坦然,包子对无论聪明、呆傻、美丽、丑肥的“累赘”(最初发配来的“五人组”的确是累赘,增加家庭负担和生存成本,而且当时包子和小强并没有结婚!)那份平等的平和心态,至少我是难以企及的。

如果说男女主角这种称得上朴实甚至不靠谱的设计把我镇住了,那么第一个被刘老六领来的历史人物则是让我留在了这本书。

震古烁今的刺客—斜巴眼、低智商版本的荆轲

不过作者当时也没确立搞笑和愚蠢的分界线,初期的荆轲在他笔下是个穿裤子都露着老二的傻子,这在几十章后改变了——侮辱性的搞笑不再出现。

第二个角色则是同样震铄古今的始皇嬴政

矮胖、操着陕西方言、缺心眼的版本。

当年这脑洞实在是把我雷到了,荆轲也就罢了秦始皇可不就是个陕西人吗?古代陕西人讲什么话我不清楚,但是如果用现代陕西方言代入一下,我能接受的同时立刻就感觉笑点出来了。



主角一开始没敢让两人见面,然而历史的车轮是那么容易阻挡的吗?两个历史上的英雄和皇帝终于见面了,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可见面的场景却没有什么史诗的气息。

秦始皇上了个大号然后按了抽水马桶冲水,跟着噔噔噔跑下楼梯想看东西冲哪儿去了,荆轲睡醒正好走进厕所,闻着一厕所臭味还埋怨得看了主角一眼。

随后秦始皇跑上了楼,两人就这么见面了

时间场面大乱,荆轲立刻去找鱼肠剑,秦始皇乘机冲进厕所关上了门。两人隔着门大呼小叫,荆轲一边喊着让秦始皇出来一边用鱼肠剑在木门上乱捅,一会功夫开了个三角形的小口,他只眼凑上去看,结果被秦始皇撒了一眼珠子爽身粉。

这一段彻底让我喜欢上了本书。

无论是秦始皇和荆轲上厕所时差造成的小小惊险,还是两人预料之中但是又极为滑稽的冲突,都显示出了作者搞笑的功力。

尤其是秦始皇的那一把爽身粉,你要被人拿剑

堵厕所里,对方拿眼珠子往里看你是不是也得这么干?

这就是我所说的生活细节了。

作者在整本书里极好的利用了生活中常见的场景、道具、角色增加了真实性的同时,结合历史上对各类名人的刻板印象,制造出了无数意想不到的笑料。

比如之后女主角包子回家,主角谎称两人是他逃难来的朋友,包子觉得两人都有点不正常,问怎么回事。主角如此答道:“当年搞摇滚的,没人捧精神崩溃了。”

包子问:“乐队名字叫啥?”

“秦朝。”

不单单是生活细节增加了各种搞笑的真实性,很多梗会被作者多次利用,以至于让人有种事情就是这么自然、真实发生过的错觉。

比如刘邦刚来之时还端着皇帝家族,非要坐在

屋里最高的桌子上。主角说那不是人坐的地方,刘邦道:“朕本就不是人。昔,朕母见一龙盘桓于

乃孕,遂有朕。

随后立刻被主角揪着脖领子,拿楼上待着的秦始皇给吓唬住了。

过了十几章,两人已经混熟了,刘邦终于露出了流氓二混子的本性。某次主角要刘邦帮忙吸引个女人的注意,两人对话如下。

“你的任务就是让她一直看着你的脸

“我脸上又没长花。”

长花的那是妖怪,刘哥,发挥你的魅力,昔拟吗梦见一龙盘桓于上,乃有你一一反正你不是人,要对自己有信心。”

当时看到笑喷了,这不是刘邦一开还端着架子给自己吹逼用的台词嘛?换个场合、使用者和主语,加上之前正儿八经那次吹逼的衬托,这笑点高了好几级。

我个人认为,一个包袱是否高明取决于两点。

作者是否是第一个使用者,或者说是创作者

是否有明显更高明的笑点?

郭德纲的老相声已经没法让我笑了,但是其中大量他原创的包袱至今没人能超越。所以,即便我不笑了,可他的笑点在我看来依然很高明。

本书也是如此,固然我已经不会笑了,但是我觉得笑点依然很强—一当然,前提是你能意识到作者为了这些笑点,在背景真实性上下的功夫。

如果仅仅是笑点,这本书也就打个三星,我之所以给出四星的原因,还因为情节。

本荒诞、搞笑谈不上逻辑的小说凭什么说情节呢?

真心实意的说,本书的情节几乎没有借鉴任何其他小说,每一次转折都称得上是出人意料,这

点在网文而言简直是不可思议的。

还记得之前提到的—这些人只能活一年。

随着故事展开越来越多历史人物涌现出来,在这一年里作者需要解决赚钱、住房、协调这些角色,还要让诸多角色良好又搞笑的互动,没有强大的想象力是无法做到的。

生活化的场景,符合角色设定的言行(这一点很重要,很多书之所以让人觉得蠢,就是因为作者把角色设定的太聪明,可自身的智商知识又不足以支撑这种设定,本书把大部分角色设定的有原则但是又憨直,所以你会觉得他们缺心眼但是不会觉得他们蠢,因为作者从来不标榜他们聪明),有原则的故事逻辑

对,没错,这故事有原则和逻辑!

如果无法理解,那么可以想象海贼王和银魂,缺心眼和有原则是可以共存的—该严肃的时候,绝对不会用愚蠢去替代原则

有原则的角色组成的故事,在一定层面上必然有逻辑。

当作者用欢脱的段子塑造出那些憨直可爱缺心眼的角色后,读者怎么忍心看着他们去死呢?这也不符合本书搞笑的气氛。

因为在这一刻,我们突然发现,在萧强的这个大世界里,似乎没有什么事是遥不可及或者高高在上的。即使是书中那些“市领导”、“老黑社会干部”,他们也不是某种带着脸谱与死鱼眼的官僚生物,而是普普通通并有着七情六欲的人。在许多影视作品或文学小说中被刻画成正义化身或邪恶源泉,每天都得在高档酒店里办酒会或穿着正装逛窑子也能霸气四溢的国安局人员也成了费三口这样普普通通的小公务员。从萧强的眼中,我们不能也不会看到那些非人的恶势力或者高处不胜寒的新世界。从头到尾,我们都在唯一而真的现实之中。

萧强的故事就是这样的。它或许看起来通俗,讲出去普通,但它是始终如一的。古人讲以正制奇,混乱则从一而终。任其他小说从凡人打到天帝,混乱始终就是混乱。或许从一开始带着五人组在商业街晃荡到拉着六朝大军包围太原城,小强经历了许多。但他所面对的现实没有变化。无论是雷老四还是柔然人或是天道,他们的行动模式都被通俗化了。或者说一一生动了。

到了此时,再纵观小强的世界,我们发现除生活之外没有历史。无论是大而化之的“变强”还是听起来霸气的“一统天下”,甚至是“匡扶正义”、“报仇雪恨”,在作为混乱核心的“生

活”面前,都不过是小强板砖底下的小强(蟑螂)

被砸个稀烂。我们看到,楚汉之争的主角并非不共戴天的敌人,秦皇也不过是个有些变态但十分坦然的胖子,富二代金少炎的故事告诉大家不存在不食人间烟火的霸道总裁,梁山的

百单八将更是从上到下各种快乐人生的大专家。这固然不像是现实世界里真实的人,但这不会让他们的角色失去一点生机。我们能看到历史人性一面的言行,并理解这种描述,然后不存在丝毫误解—这就是混乱的笔法独到之处。

然后,抛开幻境,我们看着蓝天白云仔细想想,好像我们的这个时代确实是这样的。我们每天醒星来,无论是在北上广的公寓楼还是路边的网吧,无论是在英吉利的大学宿舍还是在三线城市的老房子,众生最大也唯一的期望,就是好好生活。脱离了这个基本需求的东西,则注定不见容于现实社会之中,也不会永远存在于大众世界里。从这个角度来讲,混乱是永远属于普罗大众的,因为它描述的就是生活,人的生活。

空空山人

空空山人

网文:

神墓

原因无他,看的第一本网络小说,被作者的文笔吸引,沉迷书中的各种牛逼酷炫掉渣天能力而踏入YY之路.....

悟空传

新奇的西游新说,被那一句: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震撼到了,电影刷了五遍,彭于晏真帅!

国外文学:

追风筝的人

被书中一句话震撼到:爱你,千千万万遍。

国内经典:

三国演义

喜欢的人物经历了“刘备到关羽到诸葛亮到曹操”的改变,现在很喜欢曹操这个人物,看了许多相关的书籍。

amazonite3

amazonite3

谢邀

本人比较喜欢看小说, 可以说是一个十年老书虫了, 从刚开始接触小说开始至今最喜欢的小说莫过于《遮天》来来回回看了怕是有三遍。

遮天》是一部古典仙侠类型的小说,小说的作者是辰东。这本书以九龙拉棺为引,带出一个庞大的洪荒仙侠世界。辰东本人对于场景的把控已然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下面摘自《遮天》本书的引子。

冰冷与黑暗并存的宇宙深处,九具庞大的龙尸拉着一口青铜古棺,亘古长存。 这是太空探测器在枯寂的宇宙中捕捉到的一幅极其震撼的画面。 九龙拉棺,究竟是回到了上古,还是来到了星空的彼岸? 一个浩大的仙侠世界,光怪陆离,神秘无尽。热血似火山沸腾,激情若瀚海汹涌,欲望如深渊无止境。 登天路,踏歌行,弹指遮天。

对于为何喜欢这本书,更不妨说喜欢辰东的写作风格,对于场景的把控,人物的描绘,以及对于故事情节书写都达到另人神往的地步。

毅

战国纵横——鬼谷子的局。



个人强烈推荐,文笔精湛,人物刻画不亚于金庸,故事引人入胜,回味无穷,更有百家思想争奇斗艳,尤其喜欢第二部,悬崖打坐,巧识机心,对个人修养很有帮助。我翻来覆去的看了也不止二十遍了,甚有感悟,愿与大家分享。

不睡觉的猫

不睡觉的猫

谢邀

我最喜欢的小说是金庸先生的《神雕侠侣》。在上高中的时候,在同学家里边我看见书架上放着两本很厚的书,一本是飞雪连天射白鹿,一本是笑书神侠倚碧鸳。这是金庸的十四本小说集。这是我第一次接触金庸武侠小说,也是我第一次看武侠小说。很多金庸小说我以后都看了几遍,直到现在我有时还看。

喜欢《神雕侠侣》的原因:代表青春的记忆、喜欢书中人物。

曾经偷偷看小说的场景还历历在目。老师在讲台上讲课,我把小说塞到桌箱里边偷偷看,有时候看入迷了,连老师走到身边也发觉不了。直到现在,我还是不是的在手机上看金庸小说。《神雕侠侣》看了不下五十遍,一遍有一遍的感触,在金庸大师笔下的人物有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有重情重义的。

挑一位最喜欢的,那就是杨过。那时情窦初开,也希望和杨过一样为了爱情痴狂,不顾一切。对爱情永恒的执着。 杨过从小就聪明过人,父母双亡,一个流落到嘉兴,过着偷鸡摸狗的生活。典型的小流氓,从不吃亏。这也是他以后做什么事情都按照自己所想,不拘于礼法的原因。他性格清高,在桃花岛上也从不跟武氏兄弟一样巴结郭芙,跟号称智慧第一的黄蓉斗智。后来跟郭靖去终南山重阳宫拜师学艺,他跟赵志敬斗智斗勇,根本没有把这个师父放眼里。他性格如烈火一般,在那个纲常伦理观念极强的时代,显得格格不入,随性而为。这也是郭靖对他又爱又痛的原因。 打伤人逃跑以后,遇见了他一生的挚爱——小龙女,演绎了一段刻骨铭心,生死不移,百折不回,无可阻挡的爱情故事。十六年如一日,小龙女本想用十六年的时间消磨掉杨过如火的性格,但是十六年后杨过还是从断肠崖跳下去。每每读到此处,我就感慨万分。“他自进室中,抚摸床几,早已泪珠盈眶,这时再也忍耐不住,眼泪扑簌簌的滚下衣衫。 忽觉得一只柔软的手轻轻抚着他的头,柔声问道:“过儿,甚么事不痛快了?”这声调语气,抚他头的模样,便和从前小龙女安慰他一般。杨过霍地回过身来,只见身前盈盈 站着一个白衫女,雪肤依然,花貌如昨,正是十六年来他日思夜想、魂牵梦萦的小龙女。 两人呆立半晌,“啊”的一声轻呼,搂抱在一起。燕燕轻盈,莺莺娇软,是耶非耶?是 真是幻? 过了良久,杨过道:“龙儿,你容貌一点也没有变,我却老了。”小龙女端目凝视, 说道:“不是老了,而是我的过儿长大了。”

金庸武侠,陪伴了我整个高中时代,陪伴了青春。

好阿油

好阿油

爱你,是我做过的最好的事

女主酒店经理,美丽大方俏佳人

男主年轻中医,温润如玉真君子

看了这本小说,想成为女主那样有能力的人,自立自强,才能遇见好的另一半!

妖精_妞

妖精_妞

记忆最深的还是创业史这部书,人物刻画的至今还印在脑海里!

俄们离不开

俄们离不开

鹿鼎记

ヾ洢水の旋律

ヾ洢水の旋律

谢谢题主,作为一名特别爱好小说的人,我相信大家应该都有过大晚上藏在被窝里偷看小说的经历,那么作为我来说,到目前为止,看过21部玄幻小说,2部军事类小说,其余类型的不是太喜欢,那讲最喜欢的话应该是土豆的一念永恒,之所以说喜欢这个,最主要的是这个小说中的主角的性格我特别喜欢,小说主角白小纯,总是一副笑呵呵的样子,对待事情不消极,总有一种天真的乐趣在内,我觉得这也是值得我们来学习和借鉴的。

柠檬糖

柠檬糖


脑洞挺大的一篇文,女主变成了男人,男主变成了大树,两人从欢喜冤家,到相爱的过程还是蛮有趣的,而且这个作者大大的文很好看,比如《本王在此》,《魔尊》,《司命》等等。


特别喜欢这文前一部分的文,挺好看的,正太小时候又酷有老成,女主是小鹿,却什么都不懂。但这文太长了,看到后面就不看了。


这是俺最喜欢的青梅竹马文,从小讲到大,超甜的文。


当时看这文的时候,深深被男主的魅力吸引了,男主实在太爷们了,痞帅男主,你喜欢吗?

男主超级有性格,高智商人才,曾经连选女朋友都是要用一套卷子测试的,特别有意思,他一家人也很可爱,这是一本很好看的文。

菜菜籽

菜菜籽

冯唐北京北京

三部曲中的最后一部,荷尔蒙气息最浓重的一部,第一次看时刚上大学,只是觉得啰嗦矫情,将悲剧过度放大。当时只是单纯的喜欢冯唐的写法和开了脑洞的比喻。再看时,有了一些阅历,不再觉得矫情,反而认为这种悲伤表达的还有些含蓄,有些悲痛文字无法表达。



渣男是天生的,最渣的可能就是秋水之类,负了女友,拖了小红,伤了自己。

gigiandek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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