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丫鬟被男主人强行侵犯, 丫鬟该怎么办?

如题,古代丫鬟被男主人强行侵犯, 丫鬟该怎么办?
提到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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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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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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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呆的西瓜籽

呆呆的西瓜籽

别说丫鬟 就是千金小姐 古代女人都能干什么

Jingyalulu

Jingyalulu

要么逃走,要么双手抱头,不作抵抗。事后等犯罪嫌疑人走远,向主母报警。

yinis

yinis

水浒传中:武大郎的老婆。潘金莲就是丫鬟的范例!因拒绝男主人(老爷),被迫嫁给三寸丁树皮(武大郎),由怨生恨!勾搭西门庆,毒害亲夫,也算悲剧!

后续金瓶梅,接着写下来,也爱情了一回!丫头和主人的故事,多数是悲剧!即使嫁给了主人,也受大奶欺负的!

梦在流浪

梦在流浪

古代丫鬟被男主人强行侵犯,这个吧,分朝代,分身份来论。

良人出身的和非良人不一样…

但是整体说非良人的奴婢没有反抗权利

☆PeRfecT☆

☆PeRfecT☆

把男主告上妇联

大咔嚓

大咔嚓

古代丫(环)没什么地位,己经属于卖身类型,被男主人强行侵犯也是那个样子,只能忍气吞声黙黙作罢了!

如果不小心怀孕了生孩子,也只能偷偷送人,如果男主人没有儿女传承,那还有可能被纳为小妾而得以翻身,但基本上机会很少,大房二房她们肯定会想办弄死小孩,或者干脆暗地里处理母子,有良心或者怕事的,也会赶走她们母子。

所以聪明的丫头,应该选择逃跑,否则生命难保!殊不知封建社会贵族人家,因为醋性或者家业继承,可以让很多人不明不白的死亡失踪…

唯威喂vivi

唯威喂vivi

贵人的女秘书和古代的丫环不很好难区别,叫法总是要严历

hello_balajin

hello_balajin

我带丫鬟男主人强行清理侵犯。丫鬟怎么办?古代丫鬟一般都有买卖性质的吧。还有一些丫鬟都是跟女主人一起嫁过去的,叫通房大丫鬟。是可以与男主人进行身体上交流的。古代的人有丫鬟都是家资都比较富裕的。古代的人都有三妻四妾这种说法。要是发生这种情况的话,一般男主人家条件比较优越,丫鬟只能是作妾之类的吧。毕竟古代生产力低下,古代女人找到优越条件的南方家主也是不是太好找,再加上古代人对贞节这方面很看重,只能是从了男主人那方面呢多一点。

kelsen4

kelsen4

唉‍只能一声叹息。

其实男人的侵犯倒在其次,无非誓死抵抗或者逆来顺受,关键是你要知道“毒”字是上“主”下“母”。

瞥叟

瞥叟

丫鬟婢女侍候主人,绝对没有人身自由,她们的命运完全操纵在主人手中,生杀予夺都听婢主人。遭遇好一些的可以被主人放免为良,自己成家立业,从此摆脱贱民地位。或是主人念婢辛劳,或是出于宠爱、不忍,或是想做善事以“积德”,都可能将婢女放为良民。这种做法是唐宋以及之后的法律所允许的,法律规定放免必须由家长立手书,长子以下署名,再经申报官府,方可生效。有一件唐朝放免婢女的放良书:
盖婢以人生于世,果报不同,贵贱高卑,业缘归异。上以使下,是先世所配,放伊从良,为后来之善,其婢某乙,多生同处,励力今时,效纳年幽,放他出离,如鱼得水,任意沉浮,如鸟透笼,翱翔弄翼。娥媚秀柳,美娉窈窕之能,拨发抽丝,巧逞芙蓉之好。徐行南北,慢步东西;择选高门,娉为贵室。后有儿侄,不许忏悔,一任从良,荣于世业。山河为誓,日月证盟。从此从良,终不相违者。于时某年月日谨立放书。




从以上这一文书看,所放的是一名较年轻的婢女,这个主人释放她时还不忘描写一下她的美丽动人“娥媚秀柳,美娉窈窕之能,拨发抽丝,巧逞芙蓉之好”,搞不清这个主人有啥动机,但给她以自由,去做良民的妻室,还是比较人道的。还有《太平广记》卷一一起讲到刘弘敬、范明府在买其时发现有旧日衣冠子女被人掠卖者,便焚券放免,并为之选人,嫁为妻室。
但是,被放从良的婢女只是少数幸运儿,多数则是终身过着痛苦的奴隶岁月。她们除承担繁重的家务劳动或生产劳动外,还是主人性发泄的工具。婢和主人的关系,唐朝和历代大体都一样,无论是法律还是社会观念,都承认主人对婢女、部曲妻的绝对优先占有权。唐律疏义卷二十六明确地说:奸淫自己家部曲妻、客女是无罪的,婢女自然更不用说了。元稹的“越婢脂肉滑,奚僮眉眼明”等很多唐人诗词、著述,都说明在当时人们心目中婢女不仅是劳动力,而且是主人的玩物。主人占有婢女,还被认为是风流事,如许敬宗宠幸母亲的侍妾,武翊皇宠幸婢女薛荔等等。
对于主人的强行侵犯,婢女是没有任何拒绝权力的,但是由于身份微贱,她们又很难得到正式名分,即使为主人生了子女,也常常得不到承认。如霍小玉传中的霍母是霍王宠婢,与霸王生了小玉,霍王死后,兄弟们根本不承认她们,把她们赶出府去,小玉只得做了妓女。《全唐文》卷九八二中有一件案子的判文:女子阿刘之母是蒋恭绰的婢女,她和主人怀了阿刘后被嫁出去,蒋死后,婢嫂不承认阿刘是蒋家后裔,让她当婢女,阿刘不服,上诉官府,结果败诉,还得做婢女。有的婢女已经嫁人,但还继续被主人所占有,如沈询镇潞州时,宠爱一起女,夫人妒忌,把她许配给家人归秦,但沈询还继续占有她,归秦渐恨,竟伺机杀了沈询。


主人对婢女的宠爱、玩弄,常使她们成为主妇妒忌和迫害目标。所以她们往往在被迫从了主人的性欲后,又成了主妇案砧上鱼肉。唐太宗的大将梁仁裕曾幸一丫鬟,此女被梁妻李氏捆绑毒打,婢女号呼惨叫:“在下卑贱,势不自由,娘子锁项,苦毒何甚!”最后竟被折磨致死。贞观时期,濮阳范略幸一婢女,妻任氏以刀截其耳鼻。虐杀婢女的事在古代社会实在太多了。唐律有云:“奴婢贱人,律比畜产。”从法律上规定了他们等同牛马的社会地位。虽然历朝法律也规定杀奴婢是犯法的,但与杀良民量刑却不一样,只是“杖一百”或“徒一年”,不需抵命。至于一些权贵豪门,法律管不了他们,视人命如草芥:时常能在史书见到某高官贵族生性暴戾,对奴婢稍有过失就杀,杀了也就杀了而已。被人捧为“诸葛亮再世”的剑南西川节度使韦皋做了高官后,将岳丈家当年对自己无礼的婢仆全部杖杀,投入蜀江,丝毫不妨碍他的仕途。

易小科

易小科

在古代,丫环也是有等级之分的,一种是跟随着女主人一起嫁过来的陪嫁丫头,一种是有钱人家买进来的贫家女,这类丫环因为家贫没后台,地位自然比陪嫁丫头要低得多,所做的也是烧菜、做饭等苦力活。

在很多明清小说中,我们经常可以见到丫鬟这一群体,如《红楼梦》、《金瓶梅》等等,一般来说,如果陪嫁丫鬟的后台颇有实力的话,那男主人是不太敢染指的,除非得到她后台的同意,那就无所谓了。

如西门庆的第三房妾室孟玉楼,她入门时带来了两个丫鬟:兰香、小鸾,因为孟玉楼还比较遵守纪律,所以这两个丫鬟,西门庆都没碰过,而第六房李瓶儿,她为了拉住西门庆,连带把自己长相端正的丫鬟迎春也给了西门庆。

陪嫁丫鬟本身也是命苦的贫家女出身,但因为背后大树好乘凉,说起话来也比低级丫鬟要硬气得多,地位也较高,可以只专门伺候自己的老主人,但如果男主人真的色胆包天,把她给收用了的话,那陪嫁丫鬟的待遇也比普通丫鬟要好不少。

还是以《》为例,迎春被西门庆收用了之后,除了可以专侍奉李瓶儿一人之外,还成为了西门府四大丫鬟之一,和潘金莲的丫鬟春梅、吴月娘的丫鬟玉箫、孟玉楼的丫鬟兰香,学习琵琶、筝、弦子、胡琴等乐器。

四大丫鬟平时在家中给各位娘子演奏,在西门庆宴客时也可以出去表演,俨然四个门面了,而且李瓶儿死后,迎春因为和西门庆的关系是公开了的,不能交给牙婆子进行买卖,也得以继续留在西门府内继续做事。

至于普通丫鬟,她们如果被男主人侵犯的话,其实也不是就只能一死了之,聪明伶俐点的,就就驴下坡,和男主人打成一片就好了,毕竟这家丑不外扬,男主人为了日后的欢娱和面子,自然对这丫鬟也得另眼相对,“只叫他在房中铺床叠被,递茶水,衣服首饰拣心爱的与他”,春梅就是一个典型。

作者/一贰一橙:天文地理,一概不懂;古今中外,都靠瞎掰,主要百度,然后乱编,喜欢点赞!

眼皮浅小姐

眼皮浅小姐

基本没有办法!古代丫鬟都是买的,官府承认的,有卖身契的,主人对丫鬟有生杀大权,别说侵犯了,弄死了也没问题。

如果真是主人看上丫鬟给上了,丫鬟想着绝不是反抗,而是想着怎么去讨好主人,只有这样才能在以后的日子好过一点。

你要是问为什么不反抗?你以为封建社会为什么叫封建社会?女子三从四德就是教的女人逆来顺受,当然是我们现代人觉得的逆来顺受,在那会叫妇道!要是那时候的女子有如今的社会地位,为什么官场商场鲜有女子出人头地,是因为那时候的女人笨吗?当然不是,人生下来都是一样的,因为后天的社会环境会彻底的改变一个人。


当你身边所有的女人都裹脚时,你一个大脚板就是另类,当所有丫鬟都觉得被主人侵犯是一种荣誉时,你也会觉得本来就应该这样的。

所以说不要不要用现代的法律思想来评价古代人,因为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小肉肉

小肉肉

丫鬟就要成为他的妾,那是最好归属,成不了妾,没有名分的活着是很苦的,旧社会制度因素

工农我都占

工农我都占

一是向他媳妇儿告状。二是要求办结婚。身份合法化。

cather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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