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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儒生文吏并用,一取其“轨德立化”,一取其“优事理乱”,言德政教化则称举经术,言政事吏能则依倚文法。魏晋以来士族兴起,玄谈成风,强调经术反而意味着强调官僚政治了。而周隋间又有所变化,王朝不仅弃玄谈、抑文学,甚至还有轻儒术而入于文法之倾向。事情往往如此:“矫枉”不能不“过正”。
知识群体的动态,一直是影响王朝选官的重要因素。中古士族政治形成之后,王朝不得不保障其入仕特权。而士族的素质和兴趣在于文学,王朝也就无法绳之以吏事,所以秀才对策便不能不为文学之风所浸染。后来门第限制虽已打破,然而风已成积习,秀才科重文采的传统,已有不可移易之势。 在周隋之军功官僚集团看来,文学不仅与其素质不合,而且与其关注的吏治成功和吏能选拔无关。在士族政治已成过去之时,统治者认为没有必要屈从旧例。
现代文官制度一般都把考试作为录用程序的第一环节。官僚制的理性行政是以知识为基础的专家行政,这就决定了与教育培训相结合的考试制度的必不可少。汉代的“试职”制,是以郡吏与朝官有别为基础的。但与学校体制直接结合的科举制的最终形成,也确实有其必然性。阳嘉新制的意义恰好在于,它在此前各种考试选官之法的基础之上,使此前以郡国举荐为中心环节的孝廉察举之中,出现了一个考试的新环节,从而构成了察举制向科举制演进的初阶。最终是“以文取人”而不是“以能取人”,在入仕环节上占据了主导地位。
以明经、明法取士,“授试以职”与“必累功劳”之法,以及考试、覆试等发展来看,汉代察举制在制度程式上的那些变化,是沿着强化中央集权的官僚行政的方向发展的。但任一行政制度本身的功能发挥,都受制于相应的政治文化背景…
察举制的成立一方面以此前的官吏推荐制度为基础,同时也是知识群体参政的结果。在儒家意识形态的影响之下,汉代的察举制度也不仅仅表现为单纯的行政雇员录用制度,同时它还有鲜明的“虚己求贤”以礼纳知识分子的色彩。在这一制度之下,土人与政府的关系十分微妙。
在法家指导下的秦代官僚体制之中,吏员只能是单纯的文官,“夙兴夜寐,卑身贱体,竦心白意,明刑辟,治官职,以事其君”,君臣间只是“主卖官爵、臣卖智力”的关系,绝无标榜个性炫耀名誉之余地。在科举制下,士人“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成名”取决于中举与否,此前其人格声望一般无人问津,故求职之士人当务者并不在此。而察举征辟制度与上述两种情况都不相同。长官不能仅仅把士人视为一位求职者,而是还要当成一位具有独立人格与社会声望的知识分子。于是,知识分子也就保持了某种程度的独立性。
“以德取人”时权在朝廷,而“以名取人”时权在士林。王朝维持“以德取人”,着眼的是吏治与教化。“廉”为文官职业道德;而“孝”的推崇,则有维系亲缘乡土社会秩序及其与官僚体制的整合之功。而士林品题所造成的“以名取人”,却把自身的认同标准与声望标准施及政府行政,从而扩张了民间舆论力量,但同时也损害了官僚行政体制的选官实施。
最初中正定品结状时还能尽其努力征诸“乡论”,体现了“庶人议柄”。但在发展中,中正最终既背离了民间舆论,也未通过“乡论”的官方化而加强了皇权僚政治;其所分割的选官权威,最终是落入了士族门阀之手。 中正多由士族官僚兼任,品第确定最终也只能是以门第权势为依的。刘毅所谓“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既无乡老纪行之誉,又非朝廷考绩之课”,卫瓘、段灼所谓“计资定品,使天下观望,唯以居位为贵”,“据上品者,非公候之子孙,则当涂之昆弟也”。
在九品官人法的制约之下,察举已被置于低“清途”的地位之上。
西晋时代由察举入仕者,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物:第一,オ行功能表现优异之下层士人;第二,蜀吴士人;第三,二三流官僚士族子弟;第四,明经术、有文采之士人。由此看来,察举在当时较多体现了功绩择优制和从各阶层广泛取人的特点。而高门权贵子弟对察举已甚轻视,他们多由“清途”入仕以维持权势和身份。
察举的中心环节,已经由举荐转移到考试上来;察举的标准已由兼及孝悌、吏能,变成了以文化知识检验为主;长官的举荐权力,已经变成了罗文人以应试的责任;考试程式在不断严密化、规范化;从南朝自学者申请明经策试之制与北朝士人自求秀才之行中,孕育出了自由投考之萌芽;从晋之“白衣”赴太学试经,到南朝之明经举自国学,北齐郡学“推择”孝廉,以及隋代州县学校“宾贡”学的发展之中,学校与察举之结合日益紧密;入仕、铨选与考课的区别分化,日益清晰。
本书的分析角度: 1、观察察举制度以及有关的其他选官制度,在不同的时期,以何种方式、在多大程度上体现或背离了理性行政的要求,并导致了何种后果; 2、特权分配和权力斗争对察举制度以及有关的其他选官制度的影响,以及后者对前者的反作用; 3、察举制的产生与发展,自始至终地与知识群体的政治、文化和社会动态,有着直接、密切而深刻的关系。因而对这种关系的考察,也就成了本书的第三个分析角度。
在正常情况下,察举制能够依照德行、经术、文法和政略标准录用文官,因而造成了社会上下层较为活跃的对流,和官僚家族较大的“更新率”。父祖无任何官位的平民、贫民以24.4%的比例,经孝廉一途经常地加入政府,并且能够得到迁至高位的机会,这实际意味着身份制、世袭制的削弱。
随儒生、文吏的融合与儒法思想的合流,士大夫已可兼有德行、经术和政务之能。在“理解”与“阐释”之中,儒家意识形态与官僚政治行政也日益紧密地交融在一起。“王道”的内容,已将“霸道”的许多因素包括在内了。
西晋时期的特诏察举,第一是为军事需要而举,如“勇猛秀异”“将帅”之科;第二是为政事需要而举,如“贤良方正”“任边郡者”“守令之オ”之科;第三是为拔寒门俊才而举,如“淹滞”“寒素”之举。特举与岁举本是互相配合的,岁举以取常规人オ,特举以取特种人オ,以补常科之不足。 特举频繁,是察举选官方式受到重视的标志。
察举制度变迁史稿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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