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谷梁传》
一、十有一年,春,晋杀其大夫丕郑父。
称国以杀,罪累上也。
二、夏,公及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阳谷。
三、秋,八月,大雩。
雩,月,正也。雩得雨曰雩,不得雨曰旱。
四、冬,楚人伐黄。
微信扫描关注
微信扫描加好友
扫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