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中,淑兰和离后还能处理自己的嫁妆,这个情节在古代合理吗?

如题,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中,淑兰和离后还能处理自己的嫁妆,这个情节在古代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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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lly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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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在古代,女子的嫁妆好像是有记录的。这种记录应该是一式三份的,自己留一份,夫家一份,娘家一份。

女子可自由支配自己的嫁妆,嫁妆是不用于男方家庭开支的。而且在和离后,嫁妆也是由女子自己带走。如果死亡,是由其子女继承,其夫家没有任何处置权。

这是看历史书籍和小说电视剧得来的观点。

sin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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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中明兰为淑兰争取和离,最终从吸血鬼丈夫孙秀才的手中脱身,不可谓不精彩。而将孙秀才逼得必须和离的,除了最后那张压轴上场的户籍契凭,就是明兰计划在前期抽走了盛家给女儿陪嫁的奴仆和陪嫁财产。除了随同淑兰的老婆子和婢女,还有田产,店铺等等……直到逼得孙家老太自己洗碗洗衣,家里一分钱收入都没有,孙秀才才最终同意在族内长辈的见证之下进行和谈的。

那么很多网友就要问了,在古代,嫁出去的女儿就如泼出去的水一般,和离的妻子有拿回自己嫁妆的权力吗?如果妻子去世,那么这个嫁妆到底是谁的呢?

在古代,嫁妆是女方的私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婆家妄动新娘的嫁妆,法律上是不可的。当然真的做到这份儿上,软弱的儿媳妇不会抖落出来,但是一旦传出去,对婆家的声望影响是很恶劣的。无论是休妻还是和离,女方都可以带走自己的嫁妆。如果女子意外去世,能继承女子嫁妆的只能是亲生子女,如果没有子女的话,她的娘家人也会将嫁妆带走。

宋朝女子的嫁妆到底有多少呢?其实知否这部剧毫不夸张。根据史料记载,在宋朝,以土地作为嫁妆的娘家数不胜数。宋朝以前,一般男方的彩礼一定要高于女方的嫁妆,但是到了宋朝初期,为女儿筹备奢华嫁妆的风气在社会增长。范仲淹当年为义庄制订支出的规则时,划出30贯钱为嫁女时使用,儿子娶妇则为20贯钱。司马光曾写文痛批婆家贪图女方嫁妆的现象:“今世俗之贪卑者,将娶妇先问资装之厚薄,将嫁女先问聘财之多少。”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电视剧之中会看到孙秀才家里连个佣人都没有,还能正大光明地享受盛淑兰带来的嫁妆。

宋朝官府登记嫁妆之时是登记在男户主名下的,无论男户主是不是还活在世上。但是这笔财产,官府会另外明确标识,以保证它继承的合法性。但是如果男方强行用了女方的嫁妆会怎么样呢?

在宋史之中也有一个案例,一位女子回娘家居住了一阵子,回来之后发现丈夫将自己的嫁妆全部用完了,她对此竟然毫无办法,只能靠自己的寡嫂救助。因为在当时,丈夫是妻子的法律代言人,用了妻子嫁妆的丈夫顶多会受到社会的指责,毕竟到现在的史料之中,我们都找不到一则妻子谴责丈夫动用自己嫁妆的案例。但是有一条《名公书判清明集》里的案例是这样的,一位丈夫告自己的妻子偷窃他的财产,而判官判定女子无罪,只是在保护自己的嫁妆。

所以在宋朝,女子的嫁妆是私产,她可以选择如何处置嫁妆,也可以明确指出谁来继承自己的嫁妆,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在婚内,如果丈夫侵占妻子的嫁妆,妻子也只得认了。毕竟这种事情,放在今天,只要夫妻不撕破脸,也没个解决办法。

欢迎关注,祝你幸福。

以上。

❤️做梦的哆啦A

❤️做梦的哆啦A

知否里演到明兰陪同祖母回宥阳老家参加堂哥长梧的婚礼,却意外目睹了堂姐淑兰婚姻的不幸。

盛家乃是宥阳的商贾大户,盛家千金盛淑兰更是人如其名温婉贤淑、蕙质兰心。

只是在古代商户人家再富庶,社会地位也很低,淑兰母亲便把她许配给了本地12岁就成为了秀才的孙志高。

孙家本是一破落户,孙父早亡,靠着孙母给人浆洗过活,淑兰母亲十里红妆送女儿出门,本想着嫁到孙家起码能敬着淑兰,女儿日子过得能舒心些,若是日后孙秀才中举入侍,淑兰也就成了官夫人了。

只可惜,这位孙秀才12岁是秀才,20多岁还是秀才,教科书式的“伤仲永”,仕途无望也就算了,这孙秀才还是个好色薄情的家伙,软饭硬吃,以成婚三年无子为借口,前前后后纳了二三十个妾室,还与一名娼妓有了孩子,想要将那娼妓纳妾,逼得淑兰要与之和离。

孙家母子满嘴仁义道德,实际上却是寡廉鲜耻、忘恩负义的主儿,成婚三年孙家一切开销都是用的盛淑兰的嫁妆,为了娼妓肚子里的孩子,耍起了无赖,想要淑兰的全部嫁妆再休妻。

最后明兰拿到了孙秀才的小把柄,许给了孙家一半的嫁妆才算和离成功。

这孙家母子真是刷新了纵横对无耻的认知,同时也深深心疼那打了水漂的一半嫁妆,足足一千多两啊!

在我国古代,唐宋时期算是女权的巅峰期,无论是律法还是民俗对女子都比较宽容,允许和离。女子出阁之时,娘家给准备的嫁妆不属于夫家的财产,女子过门后还是有自由支配自己嫁妆的权利的。

宋朝就出现过女子带着嫁妆改嫁、再嫁的现象,例如这首“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的作者,宋朝女词人李清照在丈夫赵明诚去世后,就带着自己的嫁妆以及夫妇二人的积蓄再嫁了,只可惜识人不明,所托非人,李清照也提出了和离,那都是后话,这里就不详细展开了。

讲回剧情,孙家在淑兰进门之前穷困潦倒,都是靠孙母浆洗过活。成亲后,住的家宅、伺候的仆人都是盛家置办的,维持生计的商铺也是盛家给的。给孙秀才纳的二三十房妾室是用淑兰的嫁妆养着,甚至孙秀才的日常嫖资,给娼妓赎身用的都是淑兰的钱。

就这样淑兰提出和离的时候,孙家还以淑兰无子、善妒,触犯七出之条为由,拒绝和离,坚持休妻。所以盛家撤回仆人,拿回店铺也是合理合理的。

至于最后盛家已经拿到了孙秀才的把柄,还选择牺牲一半的嫁妆换份和离书,就是怕孙家逼急了来个鱼死网破,坚持休妻。

主要还是和当时所处的时代有关系,北宋时期儒学发展到存天理,灭人欲,开始强调妇女的贞节牌坊。

那个时代,和离还可再嫁,要是被休妻就是下堂弃妇,连带盛家其他姑娘的后半生都毁了。

盛家剥了一层皮才换回了淑兰的自由,淑兰在和离书上画押时咬破了手指,按了血印就知道她有多恨了。

古时候的和离书大都会这样写:

“凡为夫妇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之夫妇。若结缘不合,必是冤家,故来相对。既已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愿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峨眉,巧呈窈窕之姿,选聘高宫之主,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既已和离,就该如和离书般互相祝福嘛,可是这孙秀才最后还不忘恶心一下淑兰,说她“无才无貌,与他不配,日后嫁个杀猪卖菜的倒也般配”,十足的小人,用他的口头禅就是“有辱斯文”,这样的人活该一辈子都是穷酸秀才。

二三十个妾室都没有生育,偏偏一个青楼女子说怀了他的孩子,纵横不禁要想这是不是喜当爹的节奏啊?

心口的朱砂痣

心口的朱砂痣

题主你好,巜知否》中淑兰与孙秀才合离的桥段,实际古代婚姻中也确实有和离这项制度,这项制度有点儿像现在的离婚,也讲究好离好散,所以和离是可以拿回女方嫁妆的。

和离制度最早出现在唐律.户婚里,这是唐朝有关婚姻的制度,唐律.户婚里对和离有明确的规定,但两个方面对女性不利:一是拿不到孩子的抚养权;二是只能拿回自己的财产,婚姻中男方的财产,没有分割权,这两点和现在婚姻制度不同。

到了北宋时也是保护女性在婚姻中的权益的,直到程朱理学出现后,对女性诸多要求,要求女性三从四德,给女性上了重重枷锁,才出现了变化。

从这份出自敦煌山洞出土的唐朝人“放妻协议”(唐代称离婚为“放妻”)就可以看出来。

这份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是:“凡为夫妇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为夫妇。若结缘不合,比是冤家,故来相对;即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婵鬓,美扫峨眉,巧呈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唐朝是对女性最宽容的时代之一,在这个时代不但服饰没那么保守,婚姻也没那么严苛,再婚是受保护的,光再婚的公主就有二三十位,试想下婚姻制度如果不保护女性的利益,哪怕是公主也未必很自由。所以知否中淑兰肯定拿回了自已的嫁妆,开始了新的生活。



漫漫行

漫漫行

电视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已经更新到第38集了,在前几集中有关于淑兰和离孙秀才和离的情节,很多人都惊讶了,宋朝理学不是导致女性地位很低么?

其实这是一个误会,在宋代妇女的社会地位并不低,而且在离婚时还是有很大权力的。被后人诟病的程朱理学,尤其是朱熹那套“歪理邪说”,直到南宋时才出现,在当时只不过是吃饱撑了儒生意淫出来的东西,并没有被主流社会以及官方接受。下面船夫就带大家通过淑兰和离孙秀才和离这一情节,来了解一下宋朝时人们的婚姻制度。

男子讲休妻与女子谈和离

在现代社会,谈恋爱男女遇到感情危机,不得不分手时,往往会出现男方声明是他把女方甩了,而女方也会向朋友们说是她不要那个男的了。总之,谁都不愿意做那个被抛弃的对象,在古代也是如此。

休妻:意味着是丈夫单方面把妻子休掉了,这对于女子来说相当于啪啪打脸,不仅回到婆家没面子,想要再嫁也会困难重重。

和离:意味着是夫妻双方和平分手,没有谁抛弃谁的意思,对女方的颜面有很大的维护。而且在宋代,女子主动提出离婚的例子并不少见。曾经有宋人在笔记中感慨:

为妇人者,视夫家为过传舍,偶然而合,忽尔又离。宋代法律对婚姻中妇女的权益保护

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一个社会是很难强盛起来的,宋朝所谓古代中国经济高度发达的朝代,其法律自然较为系统和完善,其中在保护妇女婚姻权利方面也有很大体现如:

不逞之民娶妻,绐取其财而亡,妻不能自给者,自今即许改适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如果家婚后,负责主外的丈夫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照顾自己的妻女,则妻子有权利与其离婚。

夫出外三年不归,听妻改嫁

老公如果连续外出三年归家,那么其妻子也有权利不守活寡,而选择离婚。

被夫同居亲强奸,虽未成,而妻愿离者,听。

意思是说妻子被丈夫家的人强奸未遂,妻子有权利提出与男方离婚。

婚姻与财产

在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中大家可能存在一个误会,认为淑兰是通过和离才能拿回一半嫁妆,其实不然。在宋代,妻子并无过错,且要与丈夫离婚时,即使被休妻也可以带走嫁妆的。而如果男方有过失,甚至可以对簿公堂,拿回更多财产!

故事中淑兰之所以选择和离,主要还是想要面子,证明自己不是被甩了!比如宋朝著名的词人李清照,当第一任丈夫赵明诚去世后,已经40多岁的李清照改嫁给了一个叫张汝舟的人。

张汝舟不仅没多少钱,而且觊觎李清照前夫留下的诸多文物。李清照自然不肯,他便对李拳打脚踢。于是,李清照下定决心选择离婚,并告发张汝舟有欺君之罪。当地县衙判决李清照胜诉,张汝舟被发配到柳州。正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这段失败的婚姻李清照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因此也被判两年监禁,以示惩戒(实际仅关了9天便释放)。在这场离婚大战中,李清照不仅离婚成功,也保住了自己的全部财产。

放妻书

最后说一下,离合因为是“好聚好散”,所以双方都需要互相留一份凭证。下面给大家找了份唐宋时代的“放妻书”,写的还蛮文雅的:

盖闻伉俪情深,夫妇语义重,幽怀合卺之欢,念同牢之乐。夫妻相对,恰似鸳鸯,双飞并膝,花颜共坐,两德之美,恩爱极重,二体一心。共同床枕于寝间,死同棺椁于坟下,三载结缘,则夫妇相和。三年有怨,则来仇隙。今已不和,想是前世怨家。反目生怨,作为后代增嫉,缘业不遂,见此分离。聚会二亲,以求一别,所有物色书之。相隔之后,更选重官双职之夫,弄影庭前,美逞琴瑟合韵之态。械恐舍结,更莫相谈,千万永辞,布施欢喜。三年衣粮,便献柔仪。伏愿娘子千秋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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