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的小说书名和一本杂志同名,侵犯版权吗?

lydia8181
仅是书名和杂志名同名的,不属于版权保护范围。公开发行的杂志都对其名称进行了商标注册,因此您的书名侵犯了该杂志的商标权。
我国著作权法是主要针对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出租权、网络传播权等一系列关于作品内容为主要保护对象的法典。因此,你对自己作品拥有完全的著作权(即版权),即不存在侵犯杂志版权的问题。
如果该杂志将杂志名已注册商标,那您的行为侵犯了杂志方的商标专用权,对方可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要求您停止侵权,并赔偿相应损失。如侵权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cici1987
应该没问题!

hujianbbbb
您所说的是关于版权(现在称为著作权)的问题,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你的行为完全合法!
因为你的书名虽然和杂志名一样,但是内容不是一样的啊!版权保护的是内容不是一个简单而容易重复的名字!著作权保护文字作品作者权利有: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八)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九)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