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推荐3-5本英美的侦探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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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说我有不好的内容,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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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不仅是侦探小说的侦探小说?带感情的是柯南,还能带什么私就不太清楚了。
下面推荐:
赫尔克里的丰功伟绩
【The Labours of Hercules】
又译作:大侦探十二奇案(十二篇都是短篇)
作者:克里斯蒂【英】
侦探:波洛
其实福尔摩斯除了『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剩下的都属于中短篇。书名就不列举了。
作者:柯南道尔【英】
侦探:福尔摩斯
主角是侠盗的。基本上都是中短篇。『亚森罗平被捕』『冒险创出奇迹』『奥利维拉案件』等等。(抱歉英文名字不详)
作者:莫里斯·勒布朗【法】
侦探(侠盗):亚森·罗平
007系列。应该算是侦探小说吧?基本上中短篇。『借刀杀人』『死亡乐园』『游艇上的谋杀案』等等。(英文不详)
作者:伊恩·佛莱明【英】
侦探(特工):詹姆斯·邦德
『莫格街谋杀案』等。(英文不详)作者是侦探小说的鼻祖。产量不多,只有7篇,都是短篇。
作者:埃德加·爱·伦坡【美】
侦探:杜宾(业余)
私看的侦探小说基本都是长篇,话说英美的短篇还真是不多。
以上。

蚊小豆之負沒醒-續篇

永恒如是

猫猫妖娆
在英国,侦探小说赢得了广泛的读者。威尔基·科林斯(1824~1889)继《白衣女人》(1859~1860)成功之后,1868年发表了《月亮宝石》,以其曲折动人的情节和深刻的人物描写,被认为是第一部真正的长篇侦探小说。科林斯的朋友查尔斯·狄更斯也涉足这一领域,他的未完成的艾德温·德鲁德之谜就是—部侦探小说。广泛流行历久不衰、具有世界影响的侦探小说当属英国柯南.道尔(A.Conan Doyle)(1859~1930)的福尔摩斯探案。柯南.道尔在《血字的研究》(1887)里,第一次塑造了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这个颖悟无比的业余侦探形象。此后,他在《四签名》(1889)、《巴斯克维尔的猎犬》(1902)、《恐怖谷》(1915)和许多短篇小说里,全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以华生作陪衬,解决了各种疑难的罪案。福尔摩斯成了一个比他的作者更著名的世界性文学人物。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的成功,使侦探小说如雨后春笋,迅速在西方兴起。早期的主要作家有:英国理查德·奥斯丁·弗里曼(1862~1943),他塑造了第一个使用法医学的侦探约翰·桑代克医生,并且首创了“反推理小说”,即首先说明罪犯的身份,然后倒叙破案的情况;奥克兹男爵夫人(1805~1947),在《角落里的老人》一书里,首先写出了坐在安乐椅里靠推理破案的“安乐椅”侦探;阿·爱·伍·梅森(1865~1948),塑造了侦探汉诺德先生;吉尔伯特·凯恩·切斯特顿(1874~1936),塑造了教士侦探布朗神父,埃德蒙·克·本特利(1875~1956),塑造了侦探菲利普·特伦特;厄内斯特·布拉默(1869~1942),塑造了瞎子侦探马克斯·卡拉多斯。在美国,卡罗林·韦尔斯(1869~1942)塑造了侦探弗莱明·斯通;梅尔维尔·戴维森·波斯特(1871~1930)塑造了阿布纳大叔。但是,这一时期英国的厄内斯特·威廉·霍纳恩(1866~1941)所写的拉斐尔斯故事,法国的莫里斯·勒布朗(1864~1941)所写的侠盗亚森·罗宾(又译亚森罗平、亚森鲁邦、亚森鲁班)故事,最受读者的欢迎。
美国黄金时代的发起者是S.S.范·达因,他的真名是威·亨·赖持(1888~1939)。他在《班森杀人事件》(1926)和《金丝雀杀人事件》(1927)等一系列小说里,塑造了博学多识的侦探菲洛·万斯的形象,赢得了读者的欢迎。赖特之后是艾勒里·奎因,奎恩既是作者的名字,也作侦探的名字,实际是弗雷德里克·丹奈(1905~ )和曼弗里德·李(1905~1971)这一对表兄弟合用的笔名。奎恩的作品一开始就把各种线索摆在读者面前,让读者同侦探一起破案,开创了“挑战读者”这一经久不衰的模式。奎因宣扬“逻辑至上”。奎因最好的作品是早期的《荷兰鞋之谜》(1931)、《希腊棺材之谜》(1932)、《埃及十字架之谜》(1932)和中国桔子之谜(1934)等“国名系列”。奎因创办的艾勒里·奎因神秘杂志对推动短篇侦探小说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这一时期,雷克斯·斯托持(1886~ )所塑造的“安乐椅”侦探尼禄·沃尔夫也相当著名。
与此同时,英国出现了一大批侦探小说作家。最有名的是阿加莎·克里斯蒂(Agatha Christie)(1891~1976),她是“黄金时代”最有代表性的作家之一。善于利用扑朔迷离的布局、充满疑窦的人物,创造许多假象,最后提出令人惊奇的结局。她一生写了近70部侦探小说,塑造了波洛(台湾翻译 白罗)和马普尔小姐两个侦探的形象。她的许多小说如《东方快车谋杀案》、《尼罗河上的惨案》等都拍成了电影。英国其他著名侦探小说作家包括:弗里曼·威尔斯·克罗夫茨(1879~1957),塑造了侦探弗伦奇;H.C.贝利(1929~ ),塑造了侦探雷金纳德·福岑;安东尼·伯克莱,塑造了侦探罗杰·谢林汉;美国出生的约输·狄克森·卡尔("密室之王")(1906~ ),塑造了侦探费尔博士和亨利·梅里维尔爵士;多萝西·塞耶斯(1893~1957),塑造了侦探皮特、维姆两勋爵。
20世纪20年代末期,美国出现了一种“反传统侦探小说”的侦探小说,称之为“硬汉派”侦探小说。这类小说描写艰苦的环境和打斗场面,在叙述故事和人物刻画上,与传统的侦探作品都有很大的不同。这类作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现实。第—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范围的经济萧条对美国打击很深,工人失业,生活贫困,官吏贪污腐化,社会动荡不安。一些优秀的侦探小说作家力图反映这种社会现实,提高侦探小说的文学水平。其中最著名的作家是“硬汉派”侦探小说的创始人达希尔·哈梅特(1894~1961)和雷蒙德·钱德勘(1888~1958)。在他们的作品中,人物不再是为情节需要而安排的符号,侦探本人也不是万能的英雄,他们有自己的弱点,也常常落入尴尬的处境。哈梅待小说中的侦探就是英雄加盗匪的角色,钱德勒笔下的私人侦探菲利普·马洛尽管人品正直,但仍然是不断动枪打斗的亡命徒。他们笔下的警察常常不再是法律的维护者,警察常与黑社会的组织互相勾结,而有些黑社会组织又常常得到有权势的政客的支持。作品中其他人物也往往各有自己的性格,—般都刻面得有血有肉,给人以其实感。哈梅特和钱德勒善于使用简练、粗俗的生动对话,反映人物的性格,推动故事的发展,增强故事的可信性。哈梅特的《血腥的收获》(1929)、《玻璃钥匙》、《瘦子》(1932),钱德勒的大睡(1939)、别了,亲爱的(1940)、《小妹妹》(1949)等,不仅是早期“硬汉派”侦探小说的代表作,而且在文学界也赢得了—定的声誉。“硬汉派”侦探小说的优点并未得到很好的继承和发展。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英一些追求商业价值的侦探小说家,甚至把“硬汉派”小说推到了色惰文学的边缘。红极一时的米凯·斯皮兰(1918~ ),在以我和陪审团(1947)开始的一系列以麦克·哈默作主人公的侦探小说里,集中描写性和暴力,充满色情和血腥殴打的场面,直到70年代还能感到其影响。
有少数侦探小说家努力探索人类问题和社会现实。用德语写作的端士作家弗里德里希·迪伦马特的《法官和他的刽子手》、《抛锚》和《诺言》,寻求犯罪的根源,主张伸张正义,具有比较明显的现实主义色彩。用法语写作的比利时作家乔治·西默农的侦探小说写对人的探索,重点研究罪犯的心理活动。他关心的不是谁犯罪,而是为什么犯罪。他注重感情的逻辑,着意阐明复杂的犯罪动机。他的作品有《黄狗》、神经战、奥古斯特之死、梅格雷和不情愿的证人等。
1940年以后的著名侦探小说家还有:美国的厄尔·斯坦利·加德纳(1889~1970),塑造了既是律师又是侦探的佩利·梅森;弗朗西斯·洛克里奇和理查德·浴克里奇夫妇,写关于诺思先生夫妇的侦探故事;玛丽·J·拉蒂斯和玛莎·亨尼萨特,笔名艾玛·拉森,创造了华尔街银行家侦探约翰·普特纳姆·撤彻尔;英国的伊丽莎白·麦金托什(1896~1952),笔名约瑟芬·铁伊,塑造了侦探格兰特;罗伯特·布鲁斯·蒙哥马利,笔名埃德蒙·克里斯平,塑造了侦探蔗瓦斯·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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