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官场哪三种人很难交往?

如题,清代官场哪三种人很难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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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梦蕉亭杂记

《梦蕉亭杂记》作者陈夔龙,字筱石,号庸庵,别署庸庵居士。贵州贵阳人。光绪十二年(1886年)进士。历任河南、江苏巡抚,四川L湖广、直隶总督。本书记述了作者一生的经历和耳闻目睹之事。其中叙述戊戌变法、袁...

陈夔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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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算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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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廷治下的京师,是官员集中的地方。

不惟清廷治下的京师,其他朝代或政权所掌控的京城之地,皆是如此。

话说,清廷治下的京师之中,宗室王侯的宅第、文武官员的衣冠,为其时尘世的繁华,增色不少。

但是,就亲历者行走官场的经验来看,清廷治下的京师官员之中,有三种人是很难交往、无法融洽相处的。笔记《梦蕉亭杂记》的作者陈夔龙认为,这三种人是需要敬而远之的。

那么,清廷治下的京师官员之中,需要敬而远之的这三种人,具体都包括哪些官员呢?

第一种人:翰林院的官员。

这类人,在官场上,资俸相对微薄,所以,他们的打扮,略显简陋。

破敝的貂裘,是时人对翰林院官员的刻板印象。

这一类人,进入翰林、弊裘着身之后,便会目中无人。

简要总结来说,这类人的特征就是:

自命太高!

第二种人:都察院的官员。

这类人,听风就是雨。

很多时候,都察院官员上书言事,靠的就是道听途说。

道听途说、捕风捉影之后,都察院的官员往往借着言官的幌子,做假公济私的丑事。

简要总结来说,这类人的特征就是:

出言太易!

第三种人:刑部的官员。

这类人,以刑部秋审司官员为主。

刑部秋审司官员,开口闭口,全是依照旧有案例,一说起来,就刺刺不休。

简要总结来说,这类人的特征就是:

自信太深!

这三种人之中,前两种人(即翰林院的官员、都察院的官员)此处不说。

这里,姑且以刑部官员处理案件的情形来观察、来例证,依照他们的行事,大约就可以推想出这三类官员的普遍作风。

曾记得,当年大凌河马厂舞弊案件中,上驷院的司员,有收受贿赂之事。

上驷院,为清代内务府所属的三院(上驷院、奉宸苑、武备院)之一,负责掌管宫内所用之马。

结果,收受贿赂之事泄露,经言官参奏,清廷下旨,将涉事司员交由刑部严格审讯。

刑部接旨之后,认为这一案件事关重大,并觉得本部无法独立完成案件的审理。

猜想,当日刑部所谓“无法独立完成案件的审理”的说法,暗下里,也是因为知道内务府的关系复杂,而不想独自承担责任,希望拉进刑部以外的部堂衙署,好由大家一起分责。

基于以上考量,刑部接旨后,马上上奏朝廷,请派大臣会同审讯这一案件。

清廷接到刑部的上奏之后,就派遣当时的兵部尚书瓜尔佳·荣禄、工部尚书许应騤会同刑部,审讯案件。

瓜尔佳·荣禄,清德宗(爱新觉罗·载湉)光绪二十年(公元1894年)之后,光绪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之前,授兵部尚书、协办大学士。

许应騤,光绪十八年(公元1892年),晋升为工部尚书。

当然,接旨之后,一般情况下,大臣荣禄与许应騤是不会亲自参与案件审讯的,于是:

荣禄委派陈夔龙、濮子潼、裕厚筠三人参与办理此案。

许应騤派遣托忒克·端方、何乃莹、丁象震三员会同审理此案。

因为这一案件由刑部主导,所以,审案的地点,是在刑部。

须知,刑部承接办理此类钦派案件的具体所属,乃是其下的秋审处。

刑部的秋审处,有提调官四名、坐办官四名。另外,还有由刑部主事者指派的数名官员,这数名指派官员,负责与其他部堂衙署派来会审的官员共同办理案件。

案件审理过程中,刑部的官员,大都认为自己熟习刑律,动不动就觉得外部派来的官员是外行。

当日,陈夔龙到达刑部之后,调集了马厂舞弊一案的全部卷宗,逐个进行了仔细研究。

经过通阅细究案卷,陈夔龙对案件有了详细深入的了解。

这一案件中,牵连拖累的人员,不下数十位;因此案而锒铛入狱者,塞满牢房。

说起来,也是够凄惨的!

这一案件中,最关键的人物,就是上驷院中受贿已革职的某司员。

经过对案情分析,很明显可以知道:

只要已革职的某司员承认其受贿行为,那么,全案就可以落定。

但是,十数次熬审之后,那位被革职的某司员,一味狡赖,坚决不予承认。

其实,某司员之所以坚决不予承认其受贿的背后,是因为他有一定的背景。

据悉,某司员虽然已经入了刑狱,但是,他坚信,自己身上的护身符还是有用的。

刑部秋审处的案件堆积,给予每个案件处理的时间也很有限。

所以,这一案件,在刑部办理过程中,每天提审的时限,只有一时许。

时间一到,就必须将涉案人员带回牢狱收禁。

为何如此?

除如上所述的时限原因而外,还有空间原因:因为还要腾出地方,办理刑部的其他案件。

就办理此案的时日计算,陈夔龙被派到刑部会同审理,很快就一月有余了。其时,审讯、供状等,全都没有头绪,陈夔龙暗暗担心起来:

这样办差,实在是没法向委派自己的长官交代啊。

随后,到了农历的四月初八日,陈夔龙没事,他就一个人到了刑部的秋审处。

当时,秋审处没有官员,只有茶房侍应、皂隶看守等。

经过询问,陈夔龙得知,因为当天是佛诞日,所以,按照惯例,刑部的官员会放假一天。

大概,农历四月八日佛诞放假的惯例,只有刑部有,而它部堂衙署没有,所以,陈夔龙在刑部徘徊的时候,端午桥(即端方)也到了刑部。

于是,陈夔龙与端方二人,就说起手上正在办理的案子来了。

陈夔龙对端午桥说道:

“我们来这里参加会审,都已经一月多时间了,案子还是没有眉目,真是让人着急啊。”

端午桥点头。

陈夔龙接着说道:

“刑部的司员问案的过程中,动不动就讲旧例、说常规。他们都觉得自己熟习刑律,都认为我们是外行。案子由他们主导,我们又不便多发言。”

端午桥深深赞同。

陈夔龙与端午桥商量道:

“趁今天刑部的司员都不在坐,我们何不提审上驷院已革职某司员,对其进行讯问。讯问时,改变一下方式,切切实实地劝导开解,看能不能得出点有用的口供来,如何?”

端午桥认为可以这么做。

于是,他们就马上命令皂役提押上驷院已革职某司员前来审讯。

以前,秋审处官员与大家一起审讯时,涉案者都是跪地应讯的。

这一次,陈夔龙与端午桥主导,特地吩咐皂役,给已革职的某司员安排了矮座,让他坐着答话。

过程中,陈夔龙与端午桥也没有声色俱厉,而是心平气和、拉家常一般,与已革职的某司员说起话来。他们先从职分说起,道是:

大家都一样,都是在朝廷的部院当差,也算是有同僚情谊的。

再说是:

不幸您因为一时疏忽放纵,落入刑狱。其实,谁都会犯错误,这也是人之常情,没有什么不能理解的。

接着说是:

就您牵涉的案子来看,假设果真如他人劾奏的那样,即使治罪,也是罪不至死的,按重了来说,也就是充军流放吧。而且,您也知道,明年就是发布恩诏的年份。恩诏发布,应该赦免的条款肯定也会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便是真的充军流放,到时也有遇赦的机会。

又说是:

如果您今天承认犯罪事实的话,您的案子也就可以签结了。虽然到时候您会被流放至边远之地,但是,如前所说,您很快又会被按照恩诏的赦免条款释放回来。这对您来说,也不是很严重的事。

还说是:

如果您真的犯有被指斥的罪行,您承认之后,被拖累进这一案件的其他数十人,就可以先行发回了。这样一来,也免得这数十人因为您拒不承认而瘐毙在牢狱之中。这既是对他们生命的怜惜,也是为您自己积阴德、为子孙种福地。

最后说是:

如果您真有犯罪事实,而您又坚决不予承认,并借此来拖延时间,万一,这个案子拖到恩诏颁发之后才结案,那么,机会就被您白白丢掉了。案子拖再久,凭借众力,总会水落石出、真相大白的,这个您也清楚。如果错失了机会,那么,您被定罪之后,被恩赦回来概率,就微乎其微了。

一番话之后,并没有那么快就说服已革职的某司员。起初,那位已革职的某司员还是和之前一样,拒不承认,继续狡辩。

过了一阵子,那位已革职的某司员就沉思不语了。

最后,那位已革职的某司员有些感慨地说道:

“今天,承蒙提审大人的格外优待,没有把我看成是阶下囚。你们刚才所讲的那些开导我的话,合情入理,我非常感激。看在你们的面子上,我今天就招了。定案之后,不论是对我处以斩刑、绞刑、还是充军流放,我都不会有什么埋怨的。”

于是,陈夔龙与端午桥就吩咐承办理具体事宜的书吏录了口供,那位已革职的某司员在供状上签字画押。

积累一月多时间,难以取供的案件,就这样顷刻间就定案了。

案件办完之后,陈夔龙与端午桥私底下庆幸道:

今天真是来对了、真是不虚此行啊!

第二天,陈夔龙到刑部,和办理此案的官员碰头,准备了结案件。

没想到,刑部的那几位承审官员是这么说的:

您二位劝说已革职的某司员招供画押,做得非常好。但是,供状之中,所叙述的种种情节,和刑部口供旧例完全不相符,这是难以向上奏报的。所以,必须对已革职的某司员重新审讯,录取正规的口供。

而且,那几位刑部的承审官还似乎说得头头是道、有理有据。

其实,哪里是什么“所叙述的种种情节,和刑部口供旧例完全不相符”,就是那几位觉得,案犯的口供是陈夔龙与端方取的,他们没有参与,面子上过不去,故意挑剔罢了。

最后的结果是:

并没有对已革职的某司员重新提审,就是按照四月八日那天的画押口供结案的。只是,这一案件上奏朝廷的奏稿,是由刑部司员拟定的。

说实在的,陈夔龙原本就不愿意拟定奏稿。

刑部官员的积习,由此可见一斑。

此后,陈夔龙由郎中直接升迁为四品京卿,这是多么幸运啊!

这样一来,他就完全用不着因资俸多少而被都察院的司员们计较了。

庚子年的考差,陈夔龙快要被钦点之前,就因故不到,这也是因为他不愿和翰林院的官员有所竞争。

前文所述,刑部的那些官员,就不用说了。

对于这三种人,陈夔龙都是敬而远之的。

本文依陈夔龙《梦蕉亭杂记》卷一中的一节成章。

这里,再补充一下相关资料。

大凌河马厂。

大凌河马厂,清世祖(爱新觉罗·福临)顺治八年(公元1651年)设置,横跨今天的葫芦岛、锦州、盘锦、鞍山四市,前后存续了200多年,为清朝提供了大量军马。

秋审处。

秋审处,又称“总办秋审处”,为刑部所属内部机构。清世宗(爱新觉罗·胤禛)雍正十二年(公元1734年)始设,由各司掣遣满汉官员各二人专办,另派四员协办,一年一换。清高宗(爱新觉罗·弘历)乾隆十九年(公元1754年)始定以总办司员任之,郎中、员外郎、主事皆无定员,由刑部尚书从各司司员内酌委坐办或兼办。掌核办秋审、朝审之案,出具看语,呈堂核定, 汇刊招册,分送九卿、詹事、科道以待会审;会审情实者另缮黄册,进呈皇帝御览裁夺。另外,每年秋审、朝审所用经费,也由秋审处审核题销。

熬审。

熬审,中国古代对被告人连续刑讯逼供的一种审问方式。清朝把熬审作为一种诉讼制度,并规定了官吏可以刑讯逼供的方式和界限。清史稿·刑法志记载:“凡讯因用杖(杖刑),每日不得过三十。熬审得用掌嘴、跪链等刑。”。

zhuzh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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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先从清朝的官员体系来分析,清朝的官员按照不同的职能大体可以划分为文官和武官,按照当时清朝的任职制度相同层次的文官和武官,文官的品级一般都没有武官的品级高。就拿当初清朝一个省最高的武官职位是提督,主要职责是负责管控本省军队,品级为从一品。

而一个省最高文官职位是巡抚,品级为从二品,相比较武官的职位文官明显较低,但是在清朝的官场之中虽然提督的职位品级比巡抚高,但是武官他们还是要听命于巡抚,当时在当时就有很多人嘲笑说“虽然提督虽然是一品大官,但是手上真正的权力还没有人家州县大”。

从这些我们不难看出当初清朝官场对于武官的鄙视有多严重,但是为何官场上的武官面对这样的情况一直敢怒不敢言呢?这就涉及到武官升迁的问题了,因为在当初清朝时期武官的升迁考核,在战场上军功记录都是由文官笔下记录,传到皇帝面前最由皇帝定夺。

试想一下武官如果想要升迁,首先就要通过文官记录武官这一年的工作情况,有没有立功有没有犯错误,记录完整最后把奏折传到皇上,皇上最终定夺是否升迁。但是写多写少是好是坏都是由文官来控制,如果武官得罪了文官,那武官今后的仕途就不好升迁,所以清朝官场文官普遍鄙视武官,武官是敢怒不敢言。

jessica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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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我是候塞雷的历史手札,一名专注研究历史的今日头条创作者,我来回答。

清代官场哪三种人很难交往?


19世纪的清朝

第一:清流腐儒

这个不难理解,就是那些靠科举取士上来的官员。满清基本继承了明朝的八股取士制度,八股取士不能说一无是处,其优点在于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在,就是对仗工稳与否,标准很具体,使考官对内容大体达到要求的若干考卷,容易判定高下,避免引起纠纷争论。

在答题内容上,八股取士并不是一定要你背诵默写什么文章,而是需要你根据儒家经典来做出自己的解答,但这个解答并不是天马行空,而是被限制在了一定框架之内,要有自己的见解,但不能胡乱联系历史与现实,故为新奇诡异之论。

八股取士不好,也就在于其考试内容的定式,使得读书人纷纷把所有的精力都花在这精致但缺乏实用的八股文之中,真真的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造成了读书人只知读书,不通世事。

这些人熟读圣贤道理,提倡仁义礼智信,对内评议时政、上疏言事、弹劾大臣、指斥宦官,对外反对列强蚕食、对内主张整饬纪纲,为官清廉但不懂军事,不懂经济,不懂政治,不懂民生,不知民间疾苦,思想守旧迂腐。这样的人又怎么会容易交往?

19世纪的清朝

第二:督察院和刑部

督察院是清代主管监察的总机关,也是历代监察制度发展的最后形式。在监察范围上,监察官员掌持邦国刑宪典章,以肃正朝廷,有权弹劾百官,参与大狱的审讯和监督府库的出纳,纠察朝仪、分巡两京、巡查驿馆,监仓库,监驻军,而监察御史作为皇帝在地方上的耳目,权利更大,是朝廷的重要机构。

而且相比其他朝代的督察院,清代的督察院很多的官员此时已经不再对皇帝进行劝谏,而是成为为皇帝监督百官和百姓,维护其王朝统治和稳定的工具。

这个职位决定了这部分官员不可能很容易交往,因为说白了这些官员属于官上官,对普通官员的任免有非常大的影响力,他们必须保证自己大公无私。

刑部是作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都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职责决定了刑部官员也不能很容易交往,否则会妨碍司法公正。

19世纪的清朝

第三:人品有问题的官员

比如善妒之人、口蜜腹剑之人、功利心重之人,这些人大多是精致利己主义者,一切的出发点都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当他们认为你损害到了他们的利益,或者你做的比他们出色更受皇帝赏识和恩宠,那么这些人很有可能就会在你背后使阴招。

所以这部分人表面上是很容易交往,但实际上却异常难交往,因为存在着太大的风险。

19世纪的清朝

点关注,不迷路,我是候塞雷的历史手札,一名专注研究历史的今日头条创作者。

叶自飘林

叶自飘林

作者:史遇春

清廷治下的京师,是官员集中的地方。

不惟清廷治下的京师,其他朝代或政权所掌控的京城之地,皆是如此。

话说,清廷治下的京师之中,宗室王侯的宅第、文武官员的衣冠,为其时尘世的繁华,增色不少。

但是,就亲历者行走官场的经验来看,清廷治下的京师官员之中,有三种人是很难交往、无法融洽相处的。笔记《梦蕉亭杂记》的作者陈夔龙认为,这三种人是需要敬而远之的。

那么,清廷治下的京师官员之中,需要敬而远之的这三种人,具体都包括哪些官员呢?

第一种人:翰林院的官员。

这类人,在官场上,资俸相对微薄,所以,他们的打扮,略显简陋。

破敝的貂裘,是时人对翰林院官员的刻板印象。

这一类人,进入翰林、弊裘着身之后,便会目中无人。

简要总结来说,这类人的特征就是:

自命太高!

第二种人:都察院的官员。

这类人,听风就是雨。

很多时候,都察院官员上书言事,靠的就是道听途说。

道听途说、捕风捉影之后,都察院的官员往往借着言官的幌子,做假公济私的丑事。

简要总结来说,这类人的特征就是:

出言太易!

第三种人:刑部的官员。

这类人,以刑部秋审司官员为主。

刑部秋审司官员,开口闭口,全是依照旧有案例,一说起来,就刺刺不休。

简要总结来说,这类人的特征就是:

自信太深!

这三种人之中,前两种人(即翰林院的官员、都察院的官员)此处不说。

这里,姑且以刑部官员处理案件的情形来观察、来例证,依照他们的行事,大约就可以推想出这三类官员的普遍作风。

曾记得,当年大凌河马厂舞弊案件中,上驷院的司员,有收受贿赂之事。

上驷院,为清代内务府所属的三院(上驷院、奉宸苑、武备院)之一,负责掌管宫内所用之马。

结果,收受贿赂之事泄露,经言官参奏,清廷下旨,将涉事司员交由刑部严格审讯。

刑部接旨之后,认为这一案件事关重大,并觉得本部无法独立完成案件的审理。

猜想,当日刑部所谓“无法独立完成案件的审理”的说法,暗下里,也是因为知道内务府的关系复杂,而不想独自承担责任,希望拉进刑部以外的部堂衙署,好由大家一起分责。

基于以上考量,刑部接旨后,马上上奏朝廷,请派大臣会同审讯这一案件。

清廷接到刑部的上奏之后,就派遣当时的兵部尚书瓜尔佳·荣禄、工部尚书许应騤会同刑部,审讯案件。

瓜尔佳·荣禄,清德宗(爱新觉罗·载湉)光绪二十年(公元1894年)之后,光绪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之前,授兵部尚书、协办大学士。

许应騤,光绪十八年(公元1892年),晋升为工部尚书。

当然,接旨之后,一般情况下,大臣荣禄与许应騤是不会亲自参与案件审讯的,于是:

荣禄委派陈夔龙、濮子潼、裕厚筠三人参与办理此案。

许应騤派遣托忒克·端方、何乃莹、丁象震三员会同审理此案。

因为这一案件由刑部主导,所以,审案的地点,是在刑部。

须知,刑部承接办理此类钦派案件的具体所属,乃是其下的秋审处。

刑部的秋审处,有提调官四名、坐办官四名。另外,还有由刑部主事者指派的数名官员,这数名指派官员,负责与其他部堂衙署派来会审的官员共同办理案件。

案件审理过程中,刑部的官员,大都认为自己熟习刑律,动不动就觉得外部派来的官员是外行。

当日,陈夔龙到达刑部之后,调集了马厂舞弊一案的全部卷宗,逐个进行了仔细研究。

经过通阅细究案卷,陈夔龙对案件有了详细深入的了解。

这一案件中,牵连拖累的人员,不下数十位;因此案而锒铛入狱者,塞满牢房。

说起来,也是够凄惨的!

这一案件中,最关键的人物,就是上驷院中受贿已革职的某司员。

经过对案情分析,很明显可以知道:

只要已革职的某司员承认其受贿行为,那么,全案就可以落定。

但是,十数次熬审之后,那位被革职的某司员,一味狡赖,坚决不予承认。

其实,某司员之所以坚决不予承认其受贿的背后,是因为他有一定的背景。

据悉,某司员虽然已经入了刑狱,但是,他坚信,自己身上的护身符还是有用的。

刑部秋审处的案件堆积,给予每个案件处理的时间也很有限。

所以,这一案件,在刑部办理过程中,每天提审的时限,只有一时许。

时间一到,就必须将涉案人员带回牢狱收禁。

为何如此?

除如上所述的时限原因而外,还有空间原因:因为还要腾出地方,办理刑部的其他案件。

就办理此案的时日计算,陈夔龙被派到刑部会同审理,很快就一月有余了。其时,审讯、供状等,全都没有头绪,陈夔龙暗暗担心起来:

这样办差,实在是没法向委派自己的长官交代啊。

随后,到了农历的四月初八日,陈夔龙没事,他就一个人到了刑部的秋审处。

当时,秋审处没有官员,只有茶房侍应、皂隶看守等。

经过询问,陈夔龙得知,因为当天是佛诞日,所以,按照惯例,刑部的官员会放假一天。

大概,农历四月八日佛诞放假的惯例,只有刑部有,而它部堂衙署没有,所以,陈夔龙在刑部徘徊的时候,端午桥(即端方)也到了刑部。

于是,陈夔龙与端方二人,就说起手上正在办理的案子来了。

陈夔龙对端午桥说道:

“我们来这里参加会审,都已经一月多时间了,案子还是没有眉目,真是让人着急啊。”

端午桥点头。

陈夔龙接着说道:

“刑部的司员问案的过程中,动不动就讲旧例、说常规。他们都觉得自己熟习刑律,都认为我们是外行。案子由他们主导,我们又不便多发言。”

端午桥深深赞同。

陈夔龙与端午桥商量道:

“趁今天刑部的司员都不在坐,我们何不提审上驷院已革职某司员,对其进行讯问。讯问时,改变一下方式,切切实实地劝导开解,看能不能得出点有用的口供来,如何?”

端午桥认为可以这么做。

于是,他们就马上命令皂役提押上驷院已革职某司员前来审讯。

以前,秋审处官员与大家一起审讯时,涉案者都是跪地应讯的。

这一次,陈夔龙与端午桥主导,特地吩咐皂役,给已革职的某司员安排了矮座,让他坐着答话。

过程中,陈夔龙与端午桥也没有声色俱厉,而是心平气和、拉家常一般,与已革职的某司员说起话来。他们先从职分说起,道是:

大家都一样,都是在朝廷的部院当差,也算是有同僚情谊的。

再说是:

不幸您因为一时疏忽放纵,落入刑狱。其实,谁都会犯错误,这也是人之常情,没有什么不能理解的。

接着说是:

就您牵涉的案子来看,假设果真如他人劾奏的那样,即使治罪,也是罪不至死的,按重了来说,也就是充军流放吧。而且,您也知道,明年就是发布恩诏的年份。恩诏发布,应该赦免的条款肯定也会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便是真的充军流放,到时也有遇赦的机会。

又说是:

如果您今天承认犯罪事实的话,您的案子也就可以签结了。虽然到时候您会被流放至边远之地,但是,如前所说,您很快又会被按照恩诏的赦免条款释放回来。这对您来说,也不是很严重的事。

还说是:

如果您真的犯有被指斥的罪行,您承认之后,被拖累进这一案件的其他数十人,就可以先行发回了。这样一来,也免得这数十人因为您拒不承认而瘐毙在牢狱之中。这既是对他们生命的怜惜,也是为您自己积阴德、为子孙种福地。

最后说是:

如果您真有犯罪事实,而您又坚决不予承认,并借此来拖延时间,万一,这个案子拖到恩诏颁发之后才结案,那么,机会就被您白白丢掉了。案子拖再久,凭借众力,总会水落石出、真相大白的,这个您也清楚。如果错失了机会,那么,您被定罪之后,被恩赦回来概率,就微乎其微了。

一番话之后,并没有那么快就说服已革职的某司员。起初,那位已革职的某司员还是和之前一样,拒不承认,继续狡辩。

过了一阵子,那位已革职的某司员就沉思不语了。

最后,那位已革职的某司员有些感慨地说道:

“今天,承蒙提审大人的格外优待,没有把我看成是阶下囚。你们刚才所讲的那些开导我的话,合情入理,我非常感激。看在你们的面子上,我今天就招了。定案之后,不论是对我处以斩刑、绞刑、还是充军流放,我都不会有什么埋怨的。”

于是,陈夔龙与端午桥就吩咐承办理具体事宜的书吏录了口供,那位已革职的某司员在供状上签字画押。

积累一月多时间,难以取供的案件,就这样顷刻间就定案了。

案件办完之后,陈夔龙与端午桥私底下庆幸道:

今天真是来对了、真是不虚此行啊!

第二天,陈夔龙到刑部,和办理此案的官员碰头,准备了结案件。

没想到,刑部的那几位承审官员是这么说的:

您二位劝说已革职的某司员招供画押,做得非常好。但是,供状之中,所叙述的种种情节,和刑部口供旧例完全不相符,这是难以向上奏报的。所以,必须对已革职的某司员重新审讯,录取正规的口供。

而且,那几位刑部的承审官还似乎说得头头是道、有理有据。

其实,哪里是什么“所叙述的种种情节,和刑部口供旧例完全不相符”,就是那几位觉得,案犯的口供是陈夔龙与端方取的,他们没有参与,面子上过不去,故意挑剔罢了。

最后的结果是:

并没有对已革职的某司员重新提审,就是按照四月八日那天的画押口供结案的。只是,这一案件上奏朝廷的奏稿,是由刑部司员拟定的。

说实在的,陈夔龙原本就不愿意拟定奏稿。

刑部官员的积习,由此可见一斑。

此后,陈夔龙由郎中直接升迁为四品京卿,这是多么幸运啊!

这样一来,他就完全用不着因资俸多少而被都察院的司员们计较了。

庚子年的考差,陈夔龙快要被钦点之前,就因故不到,这也是因为他不愿和翰林院的官员有所竞争。

前文所述,刑部的那些官员,就不用说了。

对于这三种人,陈夔龙都是敬而远之的。

本文依陈夔龙《梦蕉亭杂记》卷一中的一节成章。

这里,再补充一下相关资料。

大凌河马厂。

大凌河马厂,清世祖(爱新觉罗·福临)顺治八年(公元1651年)设置,横跨今天的葫芦岛、锦州、盘锦、鞍山四市,前后存续了200多年,为清朝提供了大量军马。

秋审处。

秋审处,又称“总办秋审处”,为刑部所属内部机构。清世宗(爱新觉罗·胤禛)雍正十二年(公元1734年)始设,由各司掣遣满汉官员各二人专办,另派四员协办,一年一换。清高宗(爱新觉罗·弘历)乾隆十九年(公元1754年)始定以总办司员任之,郎中、员外郎、主事皆无定员,由刑部尚书从各司司员内酌委坐办或兼办。掌核办秋审、朝审之案,出具看语,呈堂核定, 汇刊招册,分送九卿、詹事、科道以待会审;会审情实者另缮黄册,进呈皇帝御览裁夺。另外,每年秋审、朝审所用经费,也由秋审处审核题销。

熬审。

熬审,中国古代对被告人连续刑讯逼供的一种审问方式。清朝把熬审作为一种诉讼制度,并规定了官吏可以刑讯逼供的方式和界限。清史稿·刑法志记载:“凡讯因用杖(杖刑),每日不得过三十。熬审得用掌嘴、跪链等刑。”。

(全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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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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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之中,宗室王侯的宅第、文武官员的衣冠,为尘世的繁华增色不少。但是,就官场行走的经验来说,京师官员之中,有三种人是很难交往、无法融洽相处的。笔记《梦蕉亭杂记》的作者陈夔龙认为,这三种人是需要敬而远之的。这三种人都是哪些呢?第一种:翰林院的官员。

◆这类人,翰林院的这些翰林们被视为朝廷的“储相”,是高级官员的储备人才。在官场上,资俸相对微薄,所以,他们的打扮,略显简陋。破敝的貂裘,是时人对他们的刻板印象。但是科举时代读书人视为最高荣誉是“点翰林”,这一类人,进入翰林、弊裘着身之后,天之骄子,便会目中无人。总结来说,这类人就是:自命太高!

第二种:都察院的官员。

◆这类人,听风就是雨,很多时候,他们上书言事,靠的就是道听途说。然后,他们借着言官的幌子,做假公济私的丑事。总结来说,这类人就是:出言太易!

第三种:刑部的官员。

◆这类人,以刑部秋审司官员为主。他们开口闭口,全是依照旧有案例,一说起来,就喋喋不休。总结来说,这类人就是:自信太深!

1、翰林院的官员

◆翰林院是清朝数一数二的清水衙门,但奇怪的是读书人做官的人无一不魂牵梦绕的想进翰林,翰林院成了天下读书人梦想天堂。那么,导致这种原因是出于何总历史成因呢?

◆在殿试发榜后不久,一甲的前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就会接到上谕,状元被授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予翰林院编修,这就是科举时代读书人视为最高荣誉的“点翰林”。而二甲出身的那些进士们想进入翰林院还得要经过朝考。

◆在朝考中脱颖而出的将进入翰林院,进入翰林院的进士名为“庶吉士”。一般被选入翰林院的除了考试成绩以外,还要经过面试,任你答卷做的再好,但是长成歪脑袋斗鸡眼的,也是没有机会入选的。

▲翰林院

◆翰林院的这些翰林们被视为朝廷的“储相”,是高级官员的储备人才。但是这个衙门没有高收入,翰林院的庶吉士每月可以得到户部提供的四两多银子的生活费,这个待遇相当于一个知县。

◆当然进了翰林院应酬太多,逢年过节又要给老师和官员送礼,这点银子显然是入不敷出,而他们也不像知县那样有贪污的机会,生活过的自然就十分清苦。以至于在京官中有“穷翰林”之说。到了康熙年间,朝廷规定每年由盐政补贴翰林院一千四百两银子,按人数分。即便翰林的日子过得紧,但是大家都会抢着去吃这个苦。

◆物质生活上有所匮乏,不过翰林们在精神上是富有的,皇帝对翰林尤其重视,在许多制度上都体现出来,比如清朝的服饰制度非常严格,五品以上官员才能佩戴朝珠,三品以上才能穿着貂褂。而翰林院的编修、检讨们只是七品的小官,但是皇帝为了表示恩宠,也允许他们带朝珠、穿貂裘,这是一种特殊的待遇。

◆这班翰林不仅在穿戴有特殊照顾,就连出门拜客的名片也都与众不同。当时的风气,凡是一位新进士、新翰林,出来拜客的名片特别大,本来七寸的名片,放大到近尺。而名片上的字也很大,一个字足有两寸多。

◆翰林们的面子很重要,所谓的“穷翰林”的提法,很可能不是别人,而是翰林们自己先哭出来的,因为当官穷不可耻,反而光荣。但是如果个个当官的都是循规蹈矩领着自己的那份俸银,这个天下也就太平了。

◆翰林最好的发财机会就是三年一放的学政和主考,学政是最肥的差,靠着各种潜规则,出去一趟多则数万两银子到手,够吃一辈子了。其次是乡试主考,出发时可以从户部领到几百两银子,但由于沿途都有驿站招待,实际上这钱花不出去;而且考完试地方上还要孝敬一笔价值不菲的“辛苦费”,一次出去最少也可以收获几千两。

◆翰林院的编修、检讨不过是同知县一样的七品芝麻官,不过他们一旦外放学政、主考后,来到地方上其地位远不是同级的知县能望其项背的。

◆按清朝制度规定,知县想见总督、巡抚得上手本、称卑职,行庭参礼。而同是七品的编修、检讨来地方当学政或主考却可以和督抚们平起平坐、称兄道弟,很多地方上的官员还要排队去“慰问”他们。

◆在京城,翰林们除了编修各种书籍以外,级别高的还要担负起皇子皇孙的教育以及皇帝的顾问。所以有两个地方和翰林的关系密切,一是上书房,二是南书房。

◆上书房是皇子读书的地方,清代有硬性规定---非翰林不能当皇子的老师,而这些学生中将产生未来的皇帝,老师自然也师凭生贵。

南书房是翰林们轮值以备皇帝顾问咨询的地方,在此入值的翰林官统称“南书房翰林”。皇帝以南书房为媒介,除了同翰林们探讨学问外,还可以了解皇宫内外的情况,体察民情,并借此考察翰林们的德才;而翰林官们通过南书房为载体,也搭建了一座与皇帝沟通的桥梁,在国家政治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从以上的论述中可以看出,所谓的“穷翰林”基本上是一个伪命题,除非这个翰林生性有洁癖,闻到铜臭味就避而远之,或者读圣贤书读的走火入魔了,真的按书上一板一眼的那一套来处事。

◆翰林在明清时候的荣誉是至高的,要想当上内阁大学士这个文官的最高品秩,前提就得是翰林出身。不仅生前翰林的地位尊贵,就连死后也能体现出来。

◆中国是个很重视“死”的国家,“怎么死”或者“死出什么体统”是个很让人计较的问题。官员死后的谥号事关个人和家族的荣誉,在活着的时候就要为之努力。

◆清代的谥法规定,大臣非翰林出身者不得在谥号中用“文”字,有清一代极少例外。比如左宗棠,因为他镇压太平军以及平定新疆的巨大功勋,才破例由举人出身晋升为东阁大学士,封恪靖候,死后谥“文襄”。

◆所有大臣中的谥号又以“文正”二字最为尊贵。整个清朝总共有八位获得“文正”谥号,他们分别是:尚书汤斌、大学士刘统勋、朱珪、曹振镛、杜受田、曾国藩、李鸿藻、孙家鼐,这八个人全是翰林出身。

2、都察院的官员

◆都察院,明清时期官署名, 由前代的御史台发展而来,主掌监察、弹劾及建议。与刑部、大理寺并称三法司,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亦称“三司会审”。

◆都察院除监察政治得失外,具体担负的工作是:参预九卿一起议奏折;凡重大案件与刑部、大理市公同审断;稽察各级衙门、官吏办事的优劣;检查注销文书案卷及封驳事;监察乡试、会试、殿试;巡视各营等事务。

▲都察院

◆都察院的内部机构设有直接为堂官办事的九房一库。各房库共设经承25人,其中印房1人,吏房3人,户房3人,礼房2人,兵房3人,刑房4人,工房3人,火房2人,本房2人,架阁库1人,分理堂官交办的各有关事务及管理伙食、保管档案等事。

◆都御使是都察院的主要领导,分为左右都御使。他的职责包括:纠察、弹劾百官,辩明冤枉,提督各道,是天子耳目风纪的部门。遇上朝觐、考察,同吏部主管确认贤能与否、官员升降。大案件重囚犯在外朝会审,与刑部、大理寺公平判决。此官奉敕内地,安抚外地,各自专奉敕命行事。

3、刑部的官员

◆大家讨论最多,影视剧影响最大的就是刑部。以刑部官员处理案件的情形来观察,就可以推想出这三类官员的普遍行事作风。

◆曾记得,当年的大凌河马厂舞弊案件中,上驷院【清代内务府所属的三院之一(三院是上驷院、奉宸苑、武备院),掌管宫内所用之马。】的司员收受贿赂。结果,事情泄露,经言官参奏,清廷下旨,将涉事司员交由刑部严格审讯。

◆刑部接旨之后,认为这一案件事关重大,觉得本部无法独立完成案件的审理。猜想,刑部的说法,暗下里,也是知道内务府的关系复杂,不想独自承担责任,拉外部的部门、官员进来,一起分责。

▲刑部

◆基于以上,于是,刑部接旨后,马上上奏朝廷,请派大臣会同审讯。 ◆清廷接到刑部的上奏之后,就派遣当时的兵部尚书荣禄【清德宗光绪二十年(公元1894年)之后,光绪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之前,授兵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工部尚书许应騤【光绪十八年(公元1892年),晋升为工部尚书。】会同刑部,审讯案件。 ◆当然,一般情况下,大臣荣禄与许应騤不会亲自参预案件的审讯。 ◆荣禄委派陈夔龙、濮子潼、裕厚筠三人参与办理此案。 ◆许应騤派遣端方、何乃莹、丁象震三员会同审理此案。 ◆因为案件由刑部主导,所以,审案的地点是在刑部。刑部承接办理此类钦派的案件,都是在秋审处。 ◆刑部的秋审处,有提调官四名、坐办官四名,另外,还有由刑部主事者指派的数名官员。这数名指派官员负责与其他部门派来会审的官员共同办理案件。 ◆案件审理过程中,刑部的官员,大都认为自己熟习刑律,动不动就觉得外部派来的官员是外行。 ◆陈夔龙到达刑部之后,调集了马厂舞弊一案的全部卷宗,逐个进行了仔细研究。经过通阅细究案卷,他对案件有了详细深入的了解。 ◆这一案件中,牵连拖累的人员,不下数十人。锒铛入狱者,塞满牢房。说起来,也是够凄惨的! ◆这一案件中,最关键的人物,就是上驷院中受贿的已革职某司员。经过对案情分析,只要已革职某司员承认受贿的行为,则全案就可以落定。 ◆但是,十数次熬审之后,这位被革职的某司员,一味狡赖,坚决不予承认。某司员不予承认的背后,是因为其有背景。他虽然已经入了刑狱,但是,他坚信自己身上的护身符还是有用的。 ◆刑部秋审处的案件堆积,给予每个案件处理的时间也很有限。所以,这一案件,在刑部办理过程中,每天提审的时限,只有一时许。时间一到,就必须将涉案人员带回牢狱收禁。因为,还要腾出地方,办理刑部的其他案件。 ◆就办理此案的时日计算,陈夔龙被派到刑部会同审理,很快就一月有余了。此时,审讯、供状等,全都没有头绪,陈夔龙暗暗担心起来:这样办差,实在是没法向委派自己的长官交代啊。 ◆到了农历的四月初八日,陈夔龙没事,他就一个人到了刑部的秋审处,当时,秋审处没有官员,只有茶房侍应、皂隶看守等。 ◆经过询问,陈夔龙得知,当天是佛诞日,按照惯例,刑部的官员放假一天。 ◆大概四月八日佛诞放假的惯例,只有刑部有,而它部没有,所以,陈夔龙在刑部徘徊的时候,端午桥(方)也到了刑部。 ◆于是,两人就说起手上正在办理的案子的事情来了。 ◆陈夔龙对端午桥说道: ◆“我们来这里参加会审,都已经一月多时间了,案子还是没有眉目,真是让人着急啊。” ◆端午桥点头。 ◆陈夔龙接着说道: ◆ “刑部的司员问案的过程中,动不动就讲旧例、说常规。他们都觉得自己熟习刑律,都认为我们是外行。案子由他们主导,我们又不便多发言。” ◆端午桥深深赞同。 ◆陈夔龙商量道: ◆“乘今天刑部的司员都不在坐,我们何不提审上驷院已革职某司员,对其进行讯问。讯问时,改变一下方式,切切实实地劝导开解,看能不能得出点有用的口供来,如何?” ◆端午桥认为可以这么做。 ◆于是,就马上命令皂役提押上驷院已革职某司员前来审讯。 ◆以前,秋审处官员与大家一起审讯时,涉案者都是跪地应讯的。这一次,陈夔龙与端午桥主导,特地吩咐皂役,给已革职某司员安排了矮座,让他坐着答话。过程中,他们也没有声色俱厉,而是心平气和、拉家常一般,与已革职某司员说起话来。 ◆先从职分说起,道是:大家都一样,都是在朝廷的部院当差,也算是有同僚情谊的。 ◆再说,不幸您因为一时疏忽放纵,落入刑狱。谁都会犯错误,这也是人之常情,没有什么不能理解的。 ◆接着说,就您牵涉的案子来看,假设果真如他人劾奏的那样,即使治罪,也是罪不至死的,按重了来说,也就是充军流放吧。而且,您也知道,明年就是发布恩诏的年份。恩诏发布,应该赦免的条款肯定也会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便是真的充军流放,到时也有遇赦的机会。 ◆又说,如果您今天承认犯罪事实的话,您的案子也就可以签结了。虽然到时候您会被流放至边远之地,但是,如前所说,您很快又会被按照恩诏的赦免条款释放回来。这对您来说,也不是很严重的事。 ◆还说,如果您真的犯有被指斥的罪行,您承认之后,被拖累进这一案件的其他数十人,就可以先行发回了。这样一来,也免得这数十人,因为您拒不承认而瘐毙在牢狱之中。这既是对他们生命的怜惜,也是为您自己积阴德、为子孙种福地。 ◆最后说,如果您真有犯罪事实,而您又坚决不予承认,并借此来拖延时间,万一,这个案子拖到恩诏颁发之后才结案,那么,机会就被您白白丢掉了。案子拖再久,凭借众力,总会水落石出、真相大白的,这个您也清楚。如果错失了机会,那么,您被定罪之后,被恩赦回来概率,就微乎其微了。 ◆一番话之后,并没有那么快就说服已革职某司员。开始,他还是和之前一样,拒不承认,继续狡辩。 ◆过了一阵子,那位已革职司员就沉思不语了。最后,他有些感慨地说道: ◆ “今天,承蒙提审的大人格外优待,没有把我看成是阶下囚。你们刚才所讲的那些开导我的话,合情入理,我非常感激。看在你们的面子上,我今天就招了。定案之后,不论是对我处以斩刑、绞刑、还是充军流放,我都不会有什么埋怨的。” ◆于是,就吩咐承办理具体事宜的书吏录了口供,那位已革职的司员在供状上签字画押。 ◆积累一月多时间,难以取供的案件,就这样顷刻间就定案了。 ◆案件办完之后,陈夔龙与端午桥私底下庆幸道:今天真是来对了、真是不虚此行啊! ◆ 第二天,陈夔龙到刑部,和办理此案的官员碰头,准备了结案件。没想到,刑部的那几位承审官员是这么说的: ◆您二位劝说已革职司员招供画押,做得非常好。但是,供状之中,所叙述的种种情节,和刑部口供旧例完全不相符,这是难以向上奏报的。所以,必须对已革职司员重新审讯,录取正规的口供。 ◆而且,那几位还似乎说得头头是道、有理有据。 ◆其实,哪里是什么“所叙述的种种情节,和刑部口供旧例完全不相符”,就是那几位觉得,案犯的口供是陈夔龙取的,他们没有参与,面子上过不去,故意挑剔罢了。 ◆ 最后的结果是,并没有对已革职司员重新提审,就是按照四月八日那天的画押口供结案的。只是,这一案件上奏朝廷的奏稿是刑部司员拟定的。 ◆说实在的,陈夔龙原本就不愿意拟定奏稿。 ◆刑部官员的积习,由此可见一斑。 ◆此后,陈夔龙由郎中直接升迁为四品京卿,这是多么幸运啊!这样一来,他就完全用不着因资俸多少而被都察院的司员们计较了。 ◆庚子年的考差,陈夔龙快要被钦点之前,就因故不到,这也是因为他不愿和翰林院的官员有所竞争。
◆对于这三种人,陈夔龙都是敬而远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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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清末大臣陈夔龙著的笔记《梦蕉亭杂记》,在这部书里,作者认为官场上有三种人是需要敬而远之的。

一是翰林院的官员。这些人俸禄相对微薄,所以穿衣打扮,显得较为破旧,但是又有些学问,常常刻板行事、自命清高、目中无人。

二是都察院的官员。这些人听风就是雨,很多时候,他们上书言事靠的是道听途说,借着言官的幌子,做假公济私的丑事,与之交往风险较大。

三是刑部的官员。这些人以刑部秋审司官员为主,他们开口闭口,全是依照旧有案例,一说起来,就喋喋不休,过于自信,听不进他人意见。

特努力康勤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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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种人都是哪些呢?

第一种:翰林院的官员。

这类人,在官场上,资俸相对微薄,所以,他们的打扮,略显简陋。破敝的貂裘,是时人对他们的刻板印象。这一类人,进入翰林、弊裘着身之后,便会目中无人。总结来说,这类人就是:自命太高!

第二种:都察院的官员。

这类人,听风就是雨,很多时候,他们上书言事,靠的就是道听途说。然后,他们借着言官的幌子,做假公济私的丑事。总结来说,这类人就是:出言太易!

第三种人:刑部的官员。

这类人,以刑部秋审司官员为主。他们开口闭口,全是依照旧有案例,一说起来,就刺刺不休。总结来说,这类人就是:自信太深!

anky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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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廷的京师,是出官员的地方。

京师之中,宗室王侯的宅第、文武官员的衣冠,为尘世的繁华增色不少。但是,就官场行走的经验来说,京师官员之中,有三种人是很难交往、无法融洽相处的。笔记《梦蕉亭杂记》的作者陈夔龙认为,这三种人是需要敬而远之的。

这三种人都是哪些呢?

第一种:翰林院的官员。

这类人,在官场上,资俸相对微薄,所以,他们的打扮,略显简陋。破敝的貂裘,是时人对他们的刻板印象。这一类人,进入翰林、弊裘着身之后,便会目中无人。总结来说,这类人就是:自命太高!

第二种:都察院的官员。

这类人,听风就是雨,很多时候,他们上书言事,靠的就是道听途说。然后,他们借着言官的幌子,做假公济私的丑事。总结来说,这类人就是:出言太易!

第三种人:刑部的官员。

这类人,以刑部秋审司官员为主。他们开口闭口,全是依照旧有案例,一说起来,就刺刺不休。总结来说,这类人就是: 自信太深!

小珍珠精灵

小珍珠精灵

第一种:翰林院的官员。

这类人,在官场上,资俸相对微薄,所以,他们的打扮,略显简陋。破敝的貂裘,是时人对他们的刻板印象。这一类人,进入翰林、弊裘着身之后,便会目中无人。总结来说,这类人就是:自命太高!

第二种:都察院的官员。

这类人,听风就是雨,很多时候,他们上书言事,靠的就是道听途说。然后,他们借着言官的幌子,做假公济私的丑事。总结来说,这类人就是:出言太易!

第三种人:刑部的官员。

这类人,以刑部秋审司官员为主。他们开口闭口,全是依照旧有案例,一说起来,就刺刺不休。总结来说,这类人就是:自信太深!

GZ_蒙查查

GZ_蒙查查

清王朝社会中流传着很多关于官场制度、特征、弊端、以及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等等,构成了一幅幅官场百态图。比如“新官上任三把火”、“铁打衙门流水官”、“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等等都能反映出官场种种百态。而这三种人最难相交。

1、军机处,扬眉吐气

凡是军机大臣或是军机章京者,均为受重用、有权势的得意之人,大都倨傲不谦,趾高气扬。

2、翰林院,混天黑地

大学士均出自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这里是文官的摇篮和涵养高层次学者的场所。他们的薪资待遇往往不高,推崇圣人的思想,自视清高。

3、督察院的布曹,全无主意

品秩不高而权限广,通常弹劾与谏言都出自他们之手。而往往就是贪婪造就了他们借机敛财,做一些假公济私的冤案。



乐天的小迪

乐天的小迪

清朝官场的官员之中,需要敬而远之的这三种人,具体都包括哪些官员呢?

第一种人:翰林院的官员。

这类人,在官场上,资俸相对微薄,所以,他们的打扮,略显简陋。

破敝的貂裘,是时人对翰林院官员的刻板印象。

这一类人,进入翰林、弊裘着身之后,便会目中无人。

简要总结来说,这类人的特征就是:

自命太高!

第二种人:都察院的官员。

这类人,听风就是雨。

很多时候,都察院官员上书言事,靠的就是道听途说。

道听途说、捕风捉影之后,都察院的官员往往借着言官的幌子,做假公济私的丑事。

简要总结来说,这类人的特征就是:

出言太易!

第三种人:刑部的官员。

这类人,以刑部秋审司官员为主。

刑部秋审司官员,开口闭口,全是依照旧有案例,一说起来,就刺刺不休。

简要总结来说,这类人的特征就是:

自信太深!


刀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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